趕苗場

趕苗場是川黔兩省毗鄰區縣的傳統集會,尤以貴州習水縣榨山壩正月初三的集會規模最大,兼具節慶、文化與商貿功能。苗族民眾身著盛裝歌舞,漢族以舞龍舞獅助興,男女青年通過蘆笙演奏、對歌及互贈信物互動,同時開展手工藝品交流與土特產交易,2007年被列為貴州省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其起源與苗族反抗封建統治相關,相傳為紀念二月起義、七月獲捷而設,後演變為春秋兩季及端午場次。春季苗場(“岡讓吏”)於農曆二月舉行,秋季苗場(“岡香吏”)於農曆七月舉行,端午場則固定在五月初五。活動主要分布於四川敘永、古藺及筠連縣,各場鎮按約定日期輪番舉辦,形成區域性文化傳統,場次涵蓋敘永麻線鋪、古藺石寶街及筠連落木祥等十餘個固定地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趕苗場
  • 類別:傳統集會
  • 等級: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 發生時間 :正月初三
集會當天,連漢族民眾也敲鑼打鼓到苗場助興,並耍龍舞獅以示慶賀。苗族民眾穿上節日盛裝以示隆重,男青年帶上蘆笙和近兩米長的腰鼓,女青年帶上心愛的信物,圍成圈,盡情歡跳對歌。互有好感的男女,則悄然獨處,單獨交流,互贈信物。集會亦是技藝交流會,人們把一些娛樂器材、生活製品帶到現場,相互交流製作技藝。集會還是商品交易會,各種土特產、生活製品,都在這裡買賣交易。無論漢人苗家,都在苗場參與娛樂,感受歡樂,場面熱烈。貴州省人民政府2007年5月29日公布為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趕苗場,苗語稱“崗場稍”(gangd changx shaob),始於何時已無法追述和考證。相傳古時候,苗族不堪封建統治階級的壓榨和盤剝,發動了反抗封建統治的苗民起義。起義發起於二月,七月攻下統治者城池。為紀念這次起義,即於每年二月和七月相約趕場,以示慶祝。代代相傳,一直沿襲下來。而端午場,則應屬純粹的節日,與端午節有淵源關係。
居住於川南敘永、古藺、筠連的苗族每年都有趕苗場的節日習慣。苗場分春季苗場、秋季苗場和端午苗場,春、秋兩季苗場主要流行於敘永、古藺兩縣,端午苗場主要流行於筠連縣高坪、團林、聯合、蒿壩等地。春季苗場從農曆二月上旬開始,下旬結束,苗語稱“岡讓吏(gangd rangx hlit)”意即“趕龍月”;秋季苗場從農曆六月下旬開始,七月下旬結束,苗語稱“岡香吏(gangd xangt hlit)”,意即“趕七月”;端午苗場只趕農曆五月初五一天,稱“趕端午場”。敘永縣的麻線鋪、摩尼、燈盞坪、兩河街、赤水街,古藺縣的古藺鎮、德躍關、桂花場、白沙街、牛滾塘、丫叉街、養馬嘶、回龍場、鍋廠壩、落用街、石寶街、大村街、箭竹坪、兩河口,筠連縣的落木祥等場鎮,就是每年趕苗場期間苗族要趕的主要場鎮。每個場鎮每季只趕一場,且都有約定俗成的固定趕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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