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石父賢在縲紲中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管仲夷吾者,潁上人也。少時常與鮑叔牙游,鮑叔知其賢。管仲貧困,常欺鮑叔,鮑叔終善遇之,不以為言。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及小白立為桓公,公子糾死,管仲囚焉。鮑叔遂進管仲。管仲既用,任政於齊,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

管仲曰:“吾始困時,嘗與鮑叔賈,分財利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遇時。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

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子孫世祿於齊,有封邑者十餘世,常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越石父賢在縲紲中
  • 所屬:《史記·管晏列傳》
作品原文,譯文,作者介紹,

作品原文

既任政相齊,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強兵,與俗同好惡。故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四維不張,國乃滅亡。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桓公實怒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於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
管仲富擬於公室,有三歸、反坫,齊人不以為侈。管仲卒,齊國遵其政,常強於諸侯。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
晏子
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重於齊。既相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語不及之,即危行。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晏子出,遭之塗,解左驂贖之,載歸。弗謝,入閨。久之,越石父請絕。晏子懼然,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於緦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
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閒而窺其夫。其夫為相御,擁大蓋,策駟馬,意氣揚揚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後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御以實對。晏子薦以為大夫。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豈管仲之謂乎?
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至其諫說,犯君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

譯文

1
【原文】 管仲夷吾者,潁上人也〔1〕。少時常與鮑叔牙游,鮑叔知其賢〔2〕。管仲貧困,常欺鮑叔,鮑叔終善遇之,不以為言〔3〕。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4〕。及小白立為桓公,公子糾死,管仲囚焉〔5〕。鮑叔遂進管仲〔6〕。管仲既用,任政於齊,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
【注釋】
〔1〕 管仲(?—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謚敬,也叫管敬仲。 潁(yǐng)上,今安徽潁上縣南。潁是水名,潁上是地名。
〔2〕 鮑叔牙,也叫鮑叔,齊國大夫。 賢,有傑出才能。
〔3〕 不以為言,不以此為話柄,不因為這個而說壞話。
〔4〕 公子小白,即後來的齊桓公,姓姜,名小白,齊襄公之弟。 公子糾,齊襄公之弟。
〔5〕 襄公無道,鮑叔奉小白奔莒,管仲、召忽二人奉糾奔魯。襄公死後,小白搶先回齊,取得政權,稱齊桓公,並使魯國殺死企圖爭位的公子糾,把管、召二人押送回齊。召忽自殺,管仲請坐囚車回到齊國。 焉,兼詞,代齊,又表句末語氣。
〔6〕 進,推薦,保舉。
【譯文】
管仲,名叫夷吾,是潁上人。他年輕時常常和鮑叔牙交往,鮑叔知道他很有才幹。那時管仲家境貧寒,(分財利時)他時常欺負鮑叔牙,而鮑叔卻始終好好地對待他,並不因此而說他的壞話。後來,鮑叔侍奉齊國的公子小白,管仲侍奉公子糾。等到小白立為桓公以後,公子糾死了,管仲被囚車送到齊國。鮑叔牙就向桓公舉薦管仲。管仲被重用之後,在齊國執政,桓公以此成就霸業,多次會合諸侯,一舉匡正天下,都是管仲的計謀。
2
【原文】 管仲曰:“吾始困時,嘗與鮑叔賈,分財利多自與,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1〕;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2〕;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3〕;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4〕;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於天下也〔5〕。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 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6〕。子孫世祿於齊,有封邑者十餘世,常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7〕。
【注釋】
〔1〕 賈(gǔ),坐地經商。
〔2〕 謀事,謀劃事情。 窮困,窘迫,困窘。
〔3〕 仕,做官。 見逐於君,被國君免職逐退。 不肖,沒有才幹。 遭時,遇到好時機。
〔4〕 走,逃跑。 怯,膽小。
〔5〕 死之,為之死。之,代公子糾。 無恥,沒有羞恥之心。 羞小節,以小節為羞。小節,小的操守。 恥,意動用法,認為……可恥。
〔6〕 以身下之,把自己的職位放在他的下面。
〔7〕 多,稱讚,頌揚。
【譯文】
管仲說:“我當初貧困的時候,曾經同鮑叔一起做生意,分錢財時,往往自己多分,鮑叔卻並不認為我貪財,因為他知道我家裡窮。我曾經為鮑叔謀劃事情,結果卻弄得更加困窘,鮑叔卻並不認為我愚笨,因為他知道時運有順利和不順利的時候。我曾經三次做官又三次被國君免職,鮑叔卻並不認為我沒才幹,因為他知道我沒遇到好時機。我曾經三次參加戰鬥三次逃跑,鮑叔卻並不認為我怯懦,因為他知道我有個老母。公子糾敗亡,召忽為他而死,我卻寧願被囚禁,甘心受屈辱,鮑叔卻並不認為我沒有羞恥之心,因為他知道我不以小節為可羞而以不能在天下顯揚功績和名聲為恥辱。生養我的人是父母,真正了解我的人是鮑叔啊。” 鮑叔推薦管仲擔任宰相以後,自己情願位居管仲之下。他的子孫世世代代在齊國享受俸祿,得到封地的人有十幾代,常常是有名的大夫。天下的人不稱讚管仲的賢能,卻稱讚鮑叔能夠了解人。
3
【原文】 管仲既任政相齊,以區區之齊在海濱,通貨積財,富國強兵,與俗同好惡〔1〕。故其稱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2〕。”“四維不張,國乃滅亡〔3〕。 ”“下令如流水之源,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4〕。
【注釋】
〔1〕 任政,執掌國政。 相齊,當齊國宰相。 以,憑藉。 區區,小小的。 通貨積財,流通貨物,積聚錢財。 俗,民俗,這兒指老百姓。
〔2〕 稱,說。 倉廩(lǐn),穀倉叫倉,米倉叫廩,泛指糧食倉庫。 上,君主。 服度,遵守法度。 六親,父、母、兄、弟、妻、子。 固,這兒指和睦安定,互相團結。
〔3〕 四維,禮、義、廉、恥。 維,本是大繩,這兒引申指國家的綱紀。 張,伸張,發揚。
〔4〕 論,論述的道理。 卑,淺顯。 俗,民俗,指老百姓。 因,順著。 去,廢除。
【譯文】
管仲執掌國政擔任齊國的宰相以後,他憑藉著地處海濱的小小齊國,流通貨物,積貯財富,使國家富足,軍隊強盛,處理事情能跟老百姓同好惡。所以他說:“倉庫儲備充實了,老百姓才能懂得禮節;衣食豐足了,老百姓才能分辨榮辱;國君如果能遵守法度,六親就會和睦團結。”“禮、義、廉、恥這四大綱紀不能發揚,國家就要滅亡。”“發布命令要像流水的源頭,讓它順應民心。”所以管仲所講的道理很淺顯,但很容易實行。老百姓所要求的,管仲就順應民心給予他們;老百姓所反對的,管仲就順應民心廢除它。
4
【原文】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1〕。桓公實怒少姬,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於周室〔2〕。桓公實北伐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3〕。於柯之會,桓公欲背曹沫之約,管仲因而信之,諸侯由是歸齊〔4〕。故曰:“知與之為取,政之寶也〔5〕。” 管仲富擬於公室,有三歸、反坫,齊人不以為侈〔6〕。管仲卒,齊國遵其政,常強於諸侯。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7〕。
【注釋】
〔1〕 其為政也,管仲處理國家的政事。 因禍而為福,利用禍事而轉變為好事。 輕重,指事情的輕重緩急。 權衡,斟酌比較。
〔2〕 實,事實上,實際上。 怒少姬,因少姬之事而發怒。少姬,齊桓公的夫人,蔡國人。公元前657年,齊桓公曾與少姬在苑囿的魚池中乘舟,少姬故意搖晃小舟,齊桓公很害怕,臉色都變了;桓公叫她不要搖,她不聽。桓公大怒,就把她送回了蔡國,但沒有斷絕關係。蔡國卻讓少姬改嫁他人。齊桓公十分惱火,就在第二年發兵攻蔡。此事《左傳·僖公三年、四年》有記載。 因,乘機。 包茅,成束的青茅,楚地特產,是周王室祭祀時的必需之物,一向是楚國所貢。管仲利用攻蔡的機會去攻打楚國,而以“包茅不入貢於周室”為理由,是為了表示齊國不是為了少姬之事、而是為了周王室的利益才用兵的(蔡國在今河南省,是楚國的盟國),表現了管仲的智慧。
〔3〕 山戎,又稱北戎,在今河北北部。公元前663年,山戎伐燕(yān),齊桓公救燕,北伐山戎。 修,整治實施。 召(shào)公,又稱召康公,周文王的兒子,周武王的弟弟,姓姬,名G8A5D(shì),周成王時任太保,封於召,是燕的始祖。 政,政令。
〔4〕 柯之會,公元前681年,齊桓公與魯莊公在柯(今山東陽穀縣東)會盟。 曹沫(huì)之約,曹沫(又作曹劌)是魯將,在柯之會上,他以劍劫持齊桓公,迫使桓公允諾歸還被齊侵占的汶陽之田。《公羊傳·莊公十三年》對此作了詳盡描述。後來,桓公想背約,管仲勸他實踐諾言以取信於世人,終於使“桓公之信,著於天下”。
〔5〕 知與之為取,懂得給予是為了取得。之,結構助詞(也有人看做連詞),用於主謂之間,起“取消獨立性”的作用,使主謂詞組成為動詞“知”的賓語。
〔6〕 擬,比,類似。 三歸,即管仲所築的三歸台,是供遊覽的台觀。 反坫(diàn),反爵之坫。坫是放置酒杯的土台,在堂中兩個柱子之間。互相敬酒後,把空爵反置在坫上,是周代諸侯宴會之禮。《論語·八GD9AB》:“邦君為兩君之好,有反坫;管氏(管仲)亦有反坫。”
〔7〕 晏子(?—公元前500年),即晏嬰,字仲,謚平。
【譯文】
管仲處理國家的政事,善於利用禍事而變為好事,使失敗轉化為成功。他重視事情的輕重緩急,慎重地進行權衡比較。齊桓公的確是因少姬之事發怒才南下襲擊蔡國的,而管仲卻趁機去攻打楚國,責備楚國不向周王室進貢包茅。桓公確實是向北出兵攻打山戎的,而管仲卻趁機責令燕國整治實施召公時的政令。齊桓公在柯地與魯國會盟,後來又想背棄親口允諾曹沫歸還汶陽之田的盟約,而管仲卻趁機規勸桓公履行條款從而使天下人都相信齊國,因此諸侯都歸附齊國。所以說:“懂得給予就是為了更好地取得的道理,這是治理國家的法寶。” 管仲的富有可以同國君相比,他建築了三歸台,堂上設立了放置酒杯的坫,可是齊國人並不認為他奢侈。管仲死後,齊國繼續推行他的政令,時常比別的諸侯都強大。此後過了百餘年齊國又出了個晏子。
5
【原文】 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1〕。事齊靈公、莊公、景公,以節儉力行重於齊〔2〕。既相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3〕。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語不及之,即危行〔4〕。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5〕。以此三世顯名於諸侯。
【注釋】
〔1〕 萊,古國名,在今山東省黃縣東南,公元前567年被齊所滅。 夷維,即今山東省高 密縣。
〔2〕 力行,努力做事。 重於齊,為齊所重,受齊國人敬重。
〔3〕 重(chóng)肉,有重複的肉食,即有兩種肉菜。
〔4〕 危言,不畏危難而直言。 危行,正直行事。
〔5〕 順命,遵命行事。 衡命,權衡利弊斟酌辦事。
【譯文】
晏平仲,名嬰,是齊國萊地夷維人。他侍奉齊靈公、莊公、景公三代,憑著他的節省儉樸,努力做事,為齊人所敬重。他當了齊國宰相以後,吃飯從來沒有兩盤有肉的菜,侍妾不穿綢緞衣服。他在朝上時,國君有話問到他,他就直言回答;無話問到他,他就正直地做事。國家的政治清明,他就遵從政令行事;國家的政治不清明,他就權衡利弊斟酌辦事。因此,他能歷仕靈公、莊公、景公三代,名揚諸侯。
6
【原文】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晏子出,遭之途,解左驂贖之,載歸〔1〕。弗謝,入閨久之,越石父請絕〔2〕。晏子G91DD然,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於厄,何子求絕之速也〔3〕?”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詘於不知己而信於知己者。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4〕。”晏子於是延入為上客。
【注釋】
〔1〕 越石父,齊國的賢士。 縲紲(léi xiè),捆綁犯人的繩子。 左驂(cān),馬車左邊 的馬。
〔2〕 弗謝,沒有告辭,主語“晏嬰”省略。謝,告辭。 閨(guī),內室的小門。 久之,很長時間,“之”是助詞,湊足音節。 絕,斷絕交往。
〔3〕 G91DD(jué)然,驚異的樣子。 攝,整理。 謝,道歉。 厄(è),危難。
〔4〕 詘(qū),屈;信,通“伸”。 感寤,有所感而覺悟。寤,通“悟”。
【譯文】
越石父是個賢能的人,他因犯罪而被繩索捆綁押送。晏子外出,在路上遇到了他,晏子就解下車子左邊駕車的馬為他贖罪,同他一起坐車回家。晏子沒有向越石父告辭,就走進內室好長時間,越石父就請求同他絕交。晏子大吃一驚,急忙整好衣冠道歉說:“我雖然沒有仁德,可是我把您從危難中解救出來,您為什麼提出絕交這么快呢?”越石父說:“不是這樣。我聽說君子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裡受到屈辱,但在了解自己的人面前受到尊重。當我處在繩索捆綁之中時,那些人是不了解我的。你既然覺悟到了並贖我出來,這就是我的知己;知己而待我無禮,那我還不如被捆綁好呢!”晏子於是就請他進來待為上客。
7
【原文】 晏子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間而NFDA3其夫〔1〕。其夫為相御,擁大蓋,策駟馬,意氣揚揚,甚自得也〔2〕。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3〕。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4〕。”其後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御以實對〔5〕。晏子薦以為大夫。
【注釋】
〔1〕 御,駕馭車馬的人。 門間,門縫。 NFDA3(kuī),窺,從小孔或縫隙里偷看。
〔2〕 擁,持。 大蓋,大的車蓋。 策,馬鞭,用作動詞,揮鞭趕車。
〔3〕 去,離開,離去。 志念,思慮。 自下,使自己處於別人之下。
〔4〕 乃,卻。
〔5〕 抑損,謙卑。 怪,感到奇怪。
【譯文】
晏子做齊國宰相,有一天坐車外出,他的車夫的妻子從門縫裡偷看她的丈夫。只見她的丈夫給宰相駕車,支起車上的大傘蓋,揮鞭趕著駕車的四匹馬,神氣十足,非常得意。不久,車夫回到家裡,他的妻子要求離去。丈夫問她離去的原因。妻子說:“晏子身高不滿六尺,卻做了齊國的宰相,名揚諸侯。今天我看他外出,思慮深沉,常常表現出謙卑的神態。而現在你身高八尺,卻給人家做車夫,可是你的心意反倒自以為滿足了,我因此要求離去。”從此以後,她的丈夫自己就謙虛謹慎了,晏子覺得很奇怪,便問他,車夫如實相告。晏子便推薦他做了大夫。
8
【原文】 太史公曰: 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及《晏子春秋》〔1〕,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2〕。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3〕。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4〕。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5〕?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6〕。”豈管仲之謂乎? 方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7〕,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8〕?至其諫說,犯君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9〕!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10〕。
【注釋】
〔1〕 《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都是《管子》中的篇名。《晏子春秋》,後人託名晏子作,內容是記載晏子的言行事跡。
〔2〕 其著書,即“其所著書”,他們所寫的書。 行事,所做的事情,事跡。 次,編次, 編寫。
〔3〕 軼(yì)事,同“逸事”,不見於記載的事情。
〔4〕 孔子小之,“小”用作意動,意即看不起。《論語·八佾》:“子曰:‘管仲之小哉!’”
〔5〕 王,指王道,即以仁義治天下,與以武力征服天下的“霸道”相對。
〔6〕 這三句引言見《孝經·事君》,原文是:“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
〔7〕 “晏子伏莊公屍哭之,成禮然後去”一事,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齊莊公與齊大夫崔杼的妻子棠姜私通,崔杼殺了莊公。晏嬰進了崔家之門,把莊公的屍體枕在自己的大腿上痛哭,然後站起身來,連跺了幾次腳,盡了君臣之禮,才離開。
〔8〕 “見義不為,無勇也”是《論語·為政》中孔子說的話。
〔9〕 犯君之顏,冒犯君主的威嚴。 “進思盡忠,退思補過”是《孝經·事君》中的話,參見本文注〔6〕。
〔10〕 雖,即使。 執鞭,拿著馬鞭子趕車,也就是做駕馬車的車夫。 忻慕,高興欽慕。
【譯文】
太史公說:我讀了管子的《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又讀了《晏子春秋》,他們的言論記載得很詳盡啊。讀了他們的著作以後,還想觀察他們的行為,所以就編列了他們的傳記。至於他們的著作,社會上已有很多,所以不再論及,只記載他們的逸事。 管仲是世人所說的有才幹的大臣,可是孔子卻小看他。難道是因為孔子認為周朝政治衰微,桓公既然賢明,而管仲並沒有勉勵他行王道,竟然輔佐他成了霸主嗎?古語說:“順從君王的美善之舉,匡正君王的過失錯誤,就能使君臣相親。”這難道就是說的管仲嗎? 當晏子伏在莊公的屍體上大哭,盡了君臣之禮離開的時候,難道就是人們所說的“遇見堅持正義的機會,卻不去做,就是沒有勇氣”的人嗎?至於他的進諫,敢於冒犯君主的威嚴,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上了朝就想竭盡忠心,退了朝就想彌補過失”的人啊!假使晏子還活著,我就算是給他拿著馬鞭趕車,也是高興欽慕的。

作者介紹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約前87年),字子長,西漢夏陽(今陝西韓城南)人,一說龍門(今山西河津)人。中國西漢偉大的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被後世尊稱為史遷、太史公、歷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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