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亞太自由貿易區的APEC合作

走向亞太自由貿易區的APEC合作是李克新著的一篇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走向亞太自由貿易區的APEC合作
  • 外文名:APEC cooperation toward Asia Pacific Free Trade Zone
  • 作者:李克新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導師
宮占奎指導
學科專業
世界經濟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南開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7
關鍵字
區域性經濟組織 自由貿易區 國際合作 亞太地區
館藏號
F114.46
館藏目錄
2009\F114.46\1

中文摘要

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誕生後,逐步形成了以自主自願、協商一致和開放的地區主義為特點的合作方式,即APEC方式。這一合作方式曾具有其合理性,發揮了重要的效能。但隨著全球貿易體制和區域集團化的新發展,此方式的局限性開始顯現,需要進行調整。 國際合作經濟一體化、新區域主義及新制度經濟學理論為APEC的機制調整提供了理論框架。其中,新制度經濟學的制度變遷理論可較為直接地解釋APEC向更緊密的機制化方向發展的趨勢。APEC模式問題完全是一個制度安排的問題,涉及到其制度安排是否處於均衡狀態。通過對APEC作為一個區域論壇向自由貿易區過渡的政治經濟分析,以及APEC發展趨勢與歐盟發展歷程的比較,可以發現,由於APEC鬆散、開放性的區域合作機制基於具有“隱形壓力”約束力的承諾,合作“租金”仍處於耗散狀態,APEC合作模式仍處於向均衡收斂的進程之中,並未達到合理或最優的組織結構。根據制度變遷理論,美國立場的轉變而採取積極推動APEC機制化,則可能在APEC的制度變遷中形成“第一集團”,導致誘致性制度變遷,其路徑依賴亦可能沿良性軌跡發展。 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the Asia-Pacific,簡稱FTAAP)模式成為APEC機制調整的一個重要選項。建立FTAAP,要具備的幾個重要前提是: (一)APEC成員的政治支持。(二)保持與WTO的一致性。(三)達成高水平的貿易協定。(四)處理好與非APEC成員的關係。保持FTAAP的高質量是吸引APEC成員參與其中的關鍵。高質量的FTAAP將包括的要素有:(一)堅持《大阪行動議程》的基本原則。(二)產品涵蓋範圍將不涉永久的例外。(三)執行時間表應根據茂物目標的時間框架確定。(四)原產地規則要儘量透明、直白。(五)將APEC成員所做的承諾多邊化。(六)保障條款應是透明和最低限度的。(七)反傾銷在競爭政策項下處理,同時消除成員貿易間的反傾銷程式。 (八)政府採購實現自由化。(九)貿易便利方面制定專門條款,包括技術和職業標準的相互認證、規範海關程式、人員流動、電子商務及貿易安全。(十)智慧財產權的條款應平衡反映各成員的利益。(十一)爭端解決方面要建立有效機制。除FTAAP外,其他方案包括FTAAP的探路者模式及亞太單一市場(Single Market Agenda for Asia Pacific,簡稱SMAAP)模式。SMAAP主張通過採取貿易便利化措施,實現亞太地區的產品標準相互認證、海關通關電子化、審計標準一致化和取消短期商業旅行限制等目標,建立一個商業便利的亞太單一市場。這將發揮APEC在貿易便利化方面的比較優勢,但基本保持APEC機制上的原有特性。 FTAAP模式將在四個方面給中國帶來效益:(一)APEC貿易自由化的機制化。(二)市場準入、福利與動態效應。(三)協調APEC內FTA的發展。(四)促進大國和集團關係的整合。中國對FTAAP存在兩個政策選項:(一)中國贊同建立FTAAP的建議並在這個進程啟動後積極參與有關談判。(二)在中國不參與情況下啟動FTAAP,而中國可在認為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再參與FTAAP進程。 無論中國是在初期就參與還在以後參與FTAAP,都需要解決幾個關鍵性問題:(一)台灣的參與問題。(二)保證貿易協定的質量,使中國獲得預期的效益。(三)不改變茂物目標的時間框架。(四)贊同改變APEC方式。(五)說服國內利益集團,處理好對敏感工業的保護。(六)平衡WTO與FTAAP的關係,不改變中國對全球貿易體制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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