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曼·柯亨

赫爾曼·柯亨,德國哲學家,新康德主義馬爾堡學派創始人。生於安哈特的科斯維希。早年受教於德紹,後就學於布雷斯勞猶太教神學院,1864年通過學士考試,次年獲博士學位。1875年任馬爾堡大學教授,接替朗格的教職。反對早期新康德主義者朗格從“先驗感性論”出發,以生理結構解釋康德的認識論,主張從“先驗邏輯”出發,以邏輯結構來解釋。由於他及其信徒都有這一共同的特徵,因而又被稱為新康德主義的先驗邏輯學派。拒絕康德關於感性的理論,提出所謂“純粹認識的邏輯”。認為人的認識是從思維開始的,而思維除了它自身以外,則不能有任何別的來源,所以康德承認感性材料的雜多的所與性、直觀與思維的區別等,都是錯誤的。拋棄康德關於“自在之物”概念中的唯物主義成分,並把它僅僅看作是“極限概念”,從而把康德哲學徹底唯心主義化。繼朗格之後進一步論述了“倫理社會主義”的理論。認為康德的“絕對命令”這一倫理學的最高原則的深刻意義,表現在“人是目的”這個原則之中。這個原則包含了未來人類的崇高理想,即社會主義的道德理想。因此,康德的倫理學是一種社會主義的理論。為了實現倫理社會主義的理論,他提出:首先需要的不是改造經濟關係,消滅私有制,而是提高人們的道德修養,使康德的“絕對命令”成為人們的普遍的行為準則。這些觀點對後來伯恩施坦等第二國際修正主義者有重大影響。主要著作有《康德的經驗論》(1871年)、《康德對倫理學的論證》(1877年)、《康德對美學的論證》(1889年)、《純粹認識的邏輯》(1902年)、《純粹意志的倫理學》(1904年)、《純粹感覺的美學》(1912年)等。在前三本書中,對康德哲學作了“新”解釋。在後三本書中對自己的哲學觀點作了系統的闡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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