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鄱壯舉:辛亥革命在江西

贛鄱壯舉:辛亥革命在江西

《贛鄱壯舉:辛亥革命在江西》是張宏卿;肖文燕創作的中國史類書籍。

基本介紹

  • 書名:贛鄱壯舉:辛亥革命在江西
  • 作者:張宏卿;肖文燕
  • 類別:中國史
  • 定價:26.00元
  •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1-10-01
  • 著作權方:江西新媒體出版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清朝末年,中國近代社會呈現出大廈將傾的全面敗落的“衰世”景象。岌岌可危的大清王朝為了鞏固其統治,飲鴆止渴,全面加大和集中對社會資源的提取。一方面是廣大老百姓的負擔進一步加重;另一方面是清王朝以“新政”為幌子,企圖加強皇權。“山雨欲來風滿樓”,與此同時,清末的江西社會景象也是“異彩紛呈”:一方面有傳統意義上的團體性的抗爭活動。包括頻繁的會黨活動和貫穿贛地南北、風起雲湧的民眾反抗鬥爭;另一方面也出現了一些新的因素――新生產方式、新階級的產生,維新思想的萌芽以及同盟會在贛地的活動。這一切成為贛鄱大地革命大潮來臨之前的先兆。1901年至1910年辛亥革命前夕的近代中國,社會矛盾空前高漲,清王朝日益衰敗。一是《辛丑條約》簽訂後,清王朝強迫人民分攤巨額的賠款,地方官員又徵收苛捐雜稅,橫徵暴斂,加上災荒嚴重,因而激起了連綿十年的抗糧抗捐運動和普遍的饑民暴動。到了辛亥革命的前一年,到處燃燒著民眾暴動的革命火焰,使清王朝處於“朝不保夕”的狀態中。鴉片戰爭以後,列強們的侵略野心不斷膨脹,落後腐朽的清王朝終因不抵外國侵略者的堅船利炮,被迫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賠款是這些喪權辱國條約的主要內容之一。為了籌集賠款的款項,清政府不得不將它們分派到各省田賦之中,江西也不例外。《東華續錄》中記:1901年,戶部奏請,由於近年賠款日多,政府各部門開銷又大,國家財政赤字達1800多萬兩,因此將這1800萬分派給各省,江西被派140萬兩。1903年,皇帝諭軍機大臣謂:“現在國步艱虞,百廢待舉,而庫儲一空如洗……自光緒三十年始,責成各督撫,將該屬優缺優差浮收款目徹底清查,酌量歸公,並將房田稅契切實整頓,歲增之款,各按省分派定額數,源源報解。”江西分派定額為20萬兩。到1911年江西省被分派的賠款仍在增加,江西省財政說明書曰:“新定賠款,按此項賠款每年應解銀二百萬兩。”清政府分派下來的這些款項,主要加派在丁漕之上。張之洞在1902年正月初九奏稿《規復丁漕減征並加提平余酌抽契稅湊解賠款折》中說:“近閱邸鈔,江西現行丁漕辦法,系地丁每兩於減征復回一百文之外,再捐一百文,共二百文;漕糧每石於減征復回一百四十文之外,再捐一百六十文,共三百文。”中央政府為籌集賠款而加在江西省的田賦加派已使農民不堪重負,而以地方自治為名加派的名目,更使“民間扶攜老稚,哀泣求免”,曾任翰林院庶吉士、吏部考功司主事的江西新昌人胡思敬上奏的《請免江西加征並緩辦地方自治折》,對農民難以負擔田賦的情況有比較詳細的描述:“佃夫力不能支,相率逃徙而營他業。荒蕪滿目,道饉相望,蓋亦極顛沛流離之苦矣”。在田賦的徵收過程中,地方官吏的勒折浮收,使農民負擔的田賦又增加一層。1876年4月22日的上海《申報》報導,江西臨川縣每年共浮征錢、丁漕兩項每年又浮收錢至二萬一千數百串,“民力縱可支持,未免太行魚肉,又況民力未必能支持乎。”以臨川小小一縣,每年官吏勒折浮收竟達二萬一千數百串,折合白銀達一萬四千多兩,民力肯定是難以支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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