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醫療保障局

贛州市醫療保障局

贛州市醫療保障局是贛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贛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市醫療保障局。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管理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醫療保障局,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再保留市醫療保障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醫療保障局
  • 性質:贛州市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贛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部門:贛州市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我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實施辦法、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市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按上級統一要求做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相關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信訪、保密、政務公開、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退休老幹部服務等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全市醫療保障制度有關規範性檔案起草和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
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市醫療保障待遇標準。負責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完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三)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醫藥服務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全市醫藥價格測算和談判工作。負責建立全市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負責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按上級統一要求做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負責擬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定點評估準入、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全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四)基金監管科
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大病保險等補充保險招投標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負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擬訂全市參保登記、信息和統計有關政策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推進全市統一的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政務信息化平台建設。承擔全市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邱志鵬
副局長:譚健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贛州市醫療保障局被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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