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存條件分類法

賦存條件分類法是根據礦床有沒有出露地表把礦床分為露天礦床和地下礦床的分類手段。或者是把礦床出露地表的部分叫做露天礦床。把其沒有出露地表的部分叫做地下礦床。在實際生產實踐中,這類既有露天部分又有地下部分的礦床往往較多。

根據礦床的賦存與地表的關係,在採礦學理論和礦床開採中通常把礦床分為露天礦床、地下礦床。地下礦床即為礦床賦存在地表之下的礦床(在地表沒有出露)或者是礦床的地下埋藏部分。在生產實踐中,地下礦床與露天礦床的分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露天礦床與地下礦床的礦床開採方法不同。露天礦床採用露天開採,地下礦床則選用地下開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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