賑災公債

舊中國北洋軍閥政府1920年(民國九年)為籌措北方五省的娠災資本而發行的3年期政府債券該項公債發行定額為400萬元,於1920年5月31日發行,實際發行額為216.8475萬元,僅完成計畫發行額的54%。它按各省貨物稅和常關關稅加征一成(10%)娠捐計年約400餘萬元,作為償付本息擔保之款。為期3年,利率為年息7%‰,另按票面額打折扣,以九〇年的價格售出,實際利率約合年息4%。規定從次年12月起,用抽籤法分兩年4次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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