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結構

資產負債表結構分為基本部分和補充資料兩大部分:(1) 基本部分分為左右兩方,左方反映企業的資產構成情況;右方又分為上下兩段,上段反映企業的負債構成情況,下段反映所有者權益構成情況。右方上下兩段合計數相加之和等於左方合計數,符合“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基本平衡原理。左方“資產”的排列順序為: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右方上段“負債”的排列順序為:流動負債、長期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把流動資產和流動負憤排列在前,把流動資產中的速動資產排列在最前列,而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和所有者權益排列在後。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反映企業近期償僨能力,提供有關方面(憤權人、投資者)關心資產變動和決策需要的經營資金狀況,以滿足多方面利用報表的需要。(2) 補充資料。有兩個指標,即“商業承兌匯栗貼現”數和“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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