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坡光

賀坡光(1910-1956) 原名梅生,清宣統二年(1910年)出生於丹陽城宗巷賀家大院,排行為三。童年就學於正則附小,民國12年(1923年)轉學丹陽縣立師範,民國14年,在上海浦東某絲織廠當學徒,次年加入中國國民黨,後曾一度在浦東任國小教員,又在浦東五區黨部任事,並在新法洗染業工會和裝卸工會擔任書記工作,是上海早期工人運動的積極分子。民國23年4月參加中國社會主義者聯盟(次年10月改稱中國社會科學者聯盟,簡稱“社盟”),從事工人教育聯盟活動。賀在“社聯”工作時,被稱之為“拚命三郎”。每次集會*,他總領先呼口號,散傳單,視死如歸地走在隊伍的最前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賀坡光
  • 別名:少茹
  • 出生日期:1910
  • 逝世日期:1956
個人履歷,個人經歷,

個人履歷

清宣統二年(1910年)出生於丹陽城宗巷賀家大院,排行為三,童年就學於正則附小;
民國12年(1923年)轉學丹陽縣立師範;
民國14年,在上海浦東某絲織廠當學徒,次年加入中國國民黨,後曾一度在浦東任國小教員,又在浦東五區黨部任事,並在新法洗染業工會和裝卸工會擔任書記工作,是上海早期工人運動的積極分子;
民國23年4月參加中國社會主義者聯盟(次年10月改稱中國社會科學者聯盟,簡稱“社盟”),從事工人教育聯盟活動。
民國25年(1935年),賀坡光在丹陽和丹徒間的寶堰鎮被特務所包圍,後終被捕;
民國37年(1948年),被當局開釋出獄

個人經歷

民國23年(1934年)初,與華克之、孫鳳鳴、張玉華四人志同道合,義結兄弟,矢志除奸,密謀刺殺蔣介石。是年11月,成立“南京晨光通訊社”,賀坡光為採訪主任。通訊社憑藉持論公正,作風敏捷的新聞作風,不久就得到社會的承認和同行的讚譽,在對外的公開場合以“小中央社”自居。在四人中,孫鳳鳴是唯一的軍人出身,又是刺蔣最堅決的擁護者,他曾在“一·二八”淞滬事變時擔任十九路軍排長,有一手絕好的槍法,且粗通文字。經《晨光通訊社》四人商討決定:由賀坡光負責,在很短的時間裡把孫鳳鳴培養成“無冕之王”。孫鳳鳴在賀坡光的耐心指導和實踐下,得以勝任。
民國25年(1935年)11月1日,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在南京正式召開。晨光通訊社華克之和張玉華已在10月28日晚先後撤離,賀坡光為孫鳳鳴領取出席這次大會的記者出入證,連日來到國民黨中宣部新聞事業處找人,直到當天上午8點鐘左右才領到晨光通訊社記者孫鳳鳴的記者出入證,號碼為“第六十三號”。賀坡光立即將這份出入證交給了孫鳳鳴,並把他送到國民黨中央黨部。隨即又趕回晨光通訊社,在門口電線桿上張貼房屋招租告示後,匆匆撤離了南京。9時30分,孫鳳鳴在大會上沒有看到蔣介石出來,當即改變了主意,將三顆充滿仇恨的子彈射向了另一個大賣國賊汪精衛。汪被刺的訊息傳開以後,南京滿城風雨,輿論譁然,蔣介石對此十分惱火,找來中統徐恩曾、軍統戴笠等嚴加訓斥,責令限期破案,並授意務必把晨光通訊社的全部人員一網打盡。
兩天后,賀坡光得知孫鳳鳴刺汪而犧牲的訊息,十分悲痛。他冒著生命危險從鎮江趕回丹陽,準備與年邁的母親去延陵的塘東村親戚家躲避。
在上海,中統偵騎傾巢而出,陸續逮捕了曾與賀坡光有過來往的人共二百餘人,11月5日,在特務的跟蹤下,賀坡光在丹陽和丹徒間的寶堰鎮被特務所包圍,後終被捕。在獄中,中統特務對他採用了種種酷刑,賀坡光堅強不屈,怒目相對。民國25年(1936年)4月19日,當局故意迴避案件反蔣抗日的政治性質,顛倒是非,混淆黑白,把“刺汪”案作為刑事案件來處理。判處賀坡光、張玉華等三人死刑。賀坡光等人即向江蘇省高等法院提出抗訴。
7月,江蘇省高等法院刑庭在南京開始審理,時值上海“八·一三”戰起,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了全面的侵華戰爭。11月30日,賀坡光等人被押至江西南昌。民國27年(1938年)1月又被押至湖南常德。是年8月,賀坡光等人按國民政府法務部裁定,“刺汪”一案移交貴州高等法院審理。同年9月4日,又被關押在貴州第一監獄。而本案在南京審理中形成的所有卷宗已在大撤退及押解途中毀失,貴州高院已根本無法審理。民國33年(1944年)初,日寇侵擾獨山,賀坡光等移押黔西大定縣(今大方縣)。1945年日寇投降後,賀坡光等再度押回貴陽。
民國35年(1946年)春,經宋慶齡、黃炎培等七君子及馮玉祥等在國民參政會上呼籲後,“刺汪”案開始重新審理。民國37年(1948年)1月,原判為死刑的賀坡光等人改判為有期徒刑10年。而事實上賀坡光等人坐牢已超過12年,當局只得開釋出獄。
解放後,賀坡光改名“何一民”,經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潘漢年介紹,在上海市紡織品公司工作,來往於上海、香港之間。工作期間,他積極肯乾,曾多次受到表揚。正當黨組織接受他為中國共產黨員之際,因潘漢年案株連,於1955年8月6日被捕入獄。1956年1月22日,賀坡光在放風時跑步鍛鍊身體,執勤戰士不允,以為他想越獄逃跑,竟當場開槍將他格殺,時年47歲。
1985年2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85)滬公預復件第13號文,為賀坡光平反昭雪。複查決定:“賀坡光同志是1934年參加中國左翼文化團體(社聯)活動的老同志,以後一直從事革命活動,為黨做過許多有益的工作,1955年受潘漢年同志冤案株連而錯捕,此應予糾正,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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