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出售業務

貸款出售業務是債權轉讓的一種做法,即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其已發放出去的貸款再轉售給第三者,重新獲得資金來源。貸款出售是近年來西方銀行業開展的一種表外業務。通過這種資產調整,銀行既可以提高其資產的流動性,逃避 “巴賽爾協定”對銀行資本金的限制,又可彌補資金缺口,降低資金成本,獲取更高的收益,所以貸款出售業務在西方商業銀行經營中得到迅速發展。

貸款出售分為直接出售和間接出售兩種不同的做法: ①直接 “貸款出售”是指銀行將已發放的一筆貸款契約直接出售給新的債權人並獲得資金。貸款契約出售後,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變化是指在資產負債表的處理上表現為資產方貸款總額與負債方借款總額的同時減少,也可表現為資產方高風險貸款資產的減少,無風險現金資產的增加。在直接貸款出售業務中,銀行出售的貸款大多是90天以內的短期貸款。契約出售後,賣方銀行一般不要為買方提供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等售後服務,並且買方通過購買貸款契約也可以節省直接發放貸款的信用評估費用。②間接貸款出售是指銀行通過貸款證券化。出售債權。在間接貸款出售過程中,銀行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是以開具借款憑證的方式進行的。這種借款憑證實際上是借款人的抵押和擔保,具有商業票據的性質,可以流通轉讓。銀行可以在市場上向其他投資人出售這種借款憑證,籌得所需資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