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推進“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攻堅工作實施方案

《貴陽市推進“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攻堅工作實施方案》是一款實施方案,生效時間是2011-5-18。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貴陽市推進“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攻堅工作實施方案
工商經貿
築府辦發79號
貴陽市政府
2011-5-18

法規內容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金陽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
《貴陽市推進“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攻堅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貴陽市推進“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
攻堅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貴陽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的要求,根據市創文指揮部《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目標任務責任分解的通知(築創文指〔2011〕1號)精神,為確保我市創建文明城市有關工作的順利推進,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貴陽市人民政府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活動組織、協調和督查實施等工作。
組 長:季 泓(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沈 兵(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張年舉(市物價局局長)
唐 矛(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成 員:黃亞平(市物價局副局長)
韓道權(市工商局副局長)
張強(市質監局副局長)
張丁綢(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肖建華(市商務局副局長)
宋 偉(市城管局副局長)
楊曉秋(市衛生局副局長)
羅進昌(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
各區、市、縣“創文”活動分管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物價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物價局副局長黃亞平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創建工作的日常事務及溝通協調、組織檢查落實、資料上報等工作。
二、職責劃分
市委宣傳部:
1.負責全市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統籌協調工作,組織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按照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的要求開展活動,做好對上級部門的協調工作;
2.指導各區、市、縣宣傳部門全面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創建工作;
3.組織指導新聞媒體搞好“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宣傳報導工作,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4.協助有關部門收集整理驗收資料。
市物價局:
1.履行創建活動牽頭部門的職責,組織、協調、落實市直相關部門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工作,負責資料收集上報;
2.負責鞏固中宣部命名中華中路“百城萬店無假貨”示範街的物價工作,規範經營戶認真履行明碼標價義務,不搞價外不合理收費、不虛構原價,不搞虛假讓利,禁止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3.大力推進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整頓和規範貴陽市視窗行業和視窗地段價格秩序,暢通價格舉報渠道,充分發揮價格監督檢查職能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
市工商局:
1.規範市場主體資格,督促市場主體亮證照經營;
2.監督市場主體嚴把進貨關,確保商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三無”商品;
3.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杜絕“仿名牌”等不法行為,依法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4.杜絕虛假違法廣告,重點規範治理電視、網路購物廣告和網上非法廣告,強化媒體單位的廣告發布審查責任,切斷虛假違法廣告的傳播渠道,防止欺騙、誤導消費者,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
市質監局:
1.配合組織協調和開展打擊生產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加強重點行業和食品生產加工的打假工作;
2.督促市場主體規範使用符合《計量法》規定的標準量器和衡器,強化商品量的計量監督,抓好計量專項檢查,確保市場公平交易。
市商務局:
1.負責綜合規範市場主體服務行為,強化商貿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2.組織配合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家電、農資下鄉”市場等領域的監管工作;
3.鞏固完善早餐示範店和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作,增強全社會的商業誠信意識,樹立誠信經商的社會風尚。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1.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食品、餐飲服務監督檢查力度,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2.規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食品、餐飲服務經營場所達標驗收工作,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
市消費者協會:
1.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在大型超市、大型行業市場、示範街設定消費者投訴點、投訴箱,公布網路、電話,確保投訴舉報暢通;
2.依法受理、調查和調解消費者投訴,對影響較大、侵權後果嚴重的行為向有關行政職能部門作出處理意見或建議。
市城管局:
1.規範主幹道上商業街、“百城萬店無假貨”示範街的門頭牌匾、燈箱、廣告牌設定,加強對流動叫賣商販的管理,取締非法占道經營;
2.負責監督市場主體“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
市衛生局:
1.加強醫療機構假冒偽劣、過期失效藥品監管工作;
2.依法規範醫療服務行為,聯合相關部門打擊取締非法行醫活動。
三、工作時間安排
1.第一階段 2011年5月25日前各有關單位要擬定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工作安排,5月30日前完成補充收集整理評審資料工作;
2.第二階段6月初領導小組牽頭將會同區、市、縣分管領導進行初檢,6月30日前完成查缺補漏和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區、市、縣各有關部門要樹立大局觀念和整體意識,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負責人要高度重視,親自抓,親自督辦;
2.各有關單位要完善工作機制,建立長效管理制度,明確職責,落實責任,不得相互推諉。對本轄區本部門責任人工作不到位,材料不按時報送的,要追究責任。領導小組將從6月1日起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目標任務責任分解的通知要求,開展不定期明察暗訪工作,確保創建“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工作取得實效;
3.各區、市、縣“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牽頭單位,市直各有關部門每周一上午12點前將上周開展工作情況用電子版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聯繫人:畢進(市物價局);資料收集:余築川(市物價局);資料匯總上報負責人:蔡丹(市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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