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停產停業

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機關要求從事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停止生產、停止經營的處罰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責令停產停業
  • 類別:處罰形式
  • 執行者:行政機關
  • 範疇:法律
具有下列特點:
(1)責令停產停業是限制和剝奪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行為能力的處罰。它要求受處罰人停止正在進行的生產經營及各種業務活動,與罰款、沒收等財產處罰不同,它限制和剝奪的是受處罰人的行為能力,是行為罰的一種。
(2)責令停產停業是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履行不作為義務的處罰。也就是說,受到該種處罰的人負有不作為的義務,即不得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責令停產停業通常附有期限要求。受處罰人在一定期限內糾正了違法行為,就可以恢復生產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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