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師泰

貢師泰(1298年-1362年),字泰甫,號玩齋,宣城(今安徽宣城)人,元代著名散文家。元泰定四年(1327年)進士。曾任吏部待郎、兵部侍郎,禮部尚書,官至戶部尚書。

他的祖父和父親貢奎皆為飽學之士,可謂家學淵源。他自幼天資穎慧,喜讀經典著作,嗜習古詩詞。天曆二年(1329),由國子生登進士第,出任安吉路(今浙江湖州境地)太和州判官和徽州路丞。

他歷任翰林侍制、國子司業、監察御史、吏部侍郎,遷兵部侍郎。授兩浙都轉鹽運使,歷戶部尚書,轉漕閩海。至正二十二年(1362)召為秘書郎。

他生性倜儻,形貌偉岸,以文學知名當時,為元朝“名高一代,文明千古”的顯赫人物。著有《詩經補註》、《玩齋集》、《東軒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貢師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宣城(今屬安徽)
  • 出生日期:1298年
  • 逝世日期:1362年
  • 職業:散文家
  • 代表作品:《詩經補註》、《玩齋集》
為政,史籍記載,

為政

他在任江浙行省丞相和兩浙轉運鹽使期間,對轄地派遣差役,徵收賦稅、糧食和行管鹽務方面,首先聯訪民眾,做好實際調查工作。然後按“其貧富而高下焉,數十郡貧者,賴以稍蘇,豪富深妒之”《元史·貢師泰傳》。概意是說,按當地被征者經濟實際情況,決定徵收份額,按時交付完成上繳任務,但遭到富商們極力反對。在鹽運徵收上,他採取的方法是“剔其積蠹,通其利源,大課以集,國用資之。”概意是說革除陋習陳規,趨於公道,徵集賦稅,以閩鹽換糧食轉運京師供朝廷敷政之需。這樣一個為民著想,廉潔公幹的官員,在封建統治社會中是罕見的。
他在紹興路推官任上,對獄政的治理和科刑方面,著重於調查研究,以證據和事實取決於審判和量刑的高低。時紹興府白洋港有一大船飄落岸旁,並有篙櫓靠船邊,有一高姓富商雇史姓夥計等二十多人于海灘取鹽滷,為借用該船篙櫓,見船艙內有死屍2具,嚇得離去不敢言。後來,被徐姓告發,說史等劫貨殺人。這樣一來,高、史主雇等統統被收入死牢等待秋後決審。該案經師泰調查取證後,得知原死者系其同鄉一沈姓船商劫貨所為。高、史等冤案終大白於天下。故史稱:“吏治行為,諸郡第一”。
史上記載他性情倜儻,狀貌偉岸,符合詩人的氣質。《元史》本傳說他“以文學知名,而優於政事”。時論說他“承家學,又早游上庠,受業諸公間,故其學問培植甚厚”(《海於縣誌》)。又說他“痔格高雅,虞揚范揭之後,亦云晚矣”。其文學功底深厚,著作頗多。著有《東軒集》、《晚齋集》、《在遇集》、《詩經補註》等。《元代散文》論及“王禕《宣城貢公文集序》中說到元末“文學之士”寥寥的情況:“今天子元統以來,致治為尤盛,而文學之士至於今則遂以日繼淪謝而幾於寥寥矣。”他說只有貢師泰的文章“氣充而能暢,辭嚴而有體,講道學則精而不鑿,陳政理則辨而不夸,誠足以成一家文言而繼前人之緒矣。”自然,除貢師泰外,元末有名的散文家尚有李孝光、陳基、楊維楨等人。”。

史籍記載

貢師泰,字泰甫,寧國之宣城人。父奎,以文學名家,延祐、至治間,官京師,為集賢直學士,卒,諡文靖。師泰早肄業國子學為諸生。泰定四年,釋褐出身,授從仕郎、太和州判官。丁外艱,改徽州路歙縣丞。江浙行省闢為掾,尋以土著,自劾去。大臣有以其名聞者,擢應奉翰林文字。丁內艱,服闋,除紹興路總管府推官,郡有疑獄,悉為詳讞而剖決之。山陰白洋港有大船飄近岸,史甲二十人,適取鹵海濱,見其無主,因取其篙櫓,而船中有二死人。有徐乙者,怪其無物而有死人,稱為史等所劫。史傭作富民高丙家,事遂連高。史既誣服,高亦就逮。師泰密詢之,則里中沈丁載物抵杭而回,漁者張網海中,因盜網中魚,為漁者所殺,史實未嘗殺人奪物,高亦弗知情,其冤皆白。游徼徐裕,以巡鹽為名,肆暴村落間。一日,遇諸暨商,奪其所齎錢,撲殺之,投屍於水,走告縣曰:“我獲私鹽犯人,畏罪赴水死矣。”官驗視,以有傷,疑之。遂以疑獄釋。師泰追詢覆按之,具得裕所以殺人狀,復俾待報。餘姚孫國賓,以求盜,獲姚甲造偽鈔,受賕而釋之,執高乙、魯丙赴有司,誣以同造偽。高嘗為姚行用,實非自造,孫既舍姚,因加罪於高,而魯與孫有隙,故並連之,魯與高未嘗相識也。師泰疑高等覆造不合,以孫詰之,辭屈而情見。即釋魯而加高以本罪,姚遂處死,孫亦就法。其於冤獄詳讞之明多類此。以故郡民自以不冤,治行為諸郡第一。
考滿,復入翰林為應奉,預修后妃、功臣列傳,事畢,遷宣文閣授經郎,歷翰林待制、國子司業,擢禮部郎中,再遷吏部,拜監察御史。自世祖以後,省台之職,南人斥不用,及是,始復舊制,於是南士復得居省台,自師泰始,時論以為得人。至正十四年,除吏部侍郎。時江淮兵起,京師食不足,師泰奉命和糴於浙右,得糧百萬石,以給京師。遷兵部侍郎。朝廷以京師至上都,驛戶凋弊,命師泰巡視整飭之。至則歷究其病原,驗其富貧,而均其徭役,數十郡之民,賴以稍蘇。豪貴以其不利於己,深嫉之,然莫能有所中傷也。會朝廷欲仍和糴浙西,因除師泰都水庸田使。
十五年,庸田司罷,擢江西廉訪副使,未行,遷福建廉訪使。居亡何,除禮部尚書。時平江缺守,廷議難其人,師泰又以選為平江路總管。其年冬,甫視事,張士誠自高郵率眾渡江,直抵城下,攻圍甚急。明年春,守將弗能支,斬關遁去,師泰領義兵出戰,力不敵,亦懷印綬棄城遁,匿海濱者久之。士誠既納降,江浙行省丞相達識帖睦邇以便宜授師泰兩浙都轉運鹽使。至則剔其積蠹,通其利源,大課以集,國用資之。丞相復承制除師泰江浙行省參知政事。二十年,朝廷除戶部尚書,俾分部閩中,以閩鹽易糧,由海道轉運給京師,凡為糧數十萬石,朝廷賴焉。二十二年,召為秘書卿,行至杭之海寧,得疾而卒。
師泰性倜儻,狀貌偉然,既以文字知名,而於政事尤長,所至績效輒暴著。尤喜接引後進,士之賢,不問識不識,即加推轂,以故士譽翕然鹹歸之。有詩文若干卷,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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