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試點的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試點的通知》是為完善農產品流通體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改善人民生活,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於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擴大消費有關資金管理的通知》《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村物流服務體系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以及有關業務指導檔案精神,2010年財政部、商務部決定在河北、遼寧、浙江、山東、河南、湖北、海南、重慶、新疆等9個省份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並在大連、上海、南京、無錫、杭州、寧波、青島、重慶、昆明、成都等10個城市開展肉菜流通追溯系統建設試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財政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關於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試點的通知
  • 目的:為完善農產品流通體系
  • 試點時間:2010年
  • 方法: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
  • 通過機構:財政部、商務部
  • 編號:財辦建[2010]65號
財辦建[2010]65號,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意義,試點工作的原則與目標,試點內容,組織實施程式,工作要求,

財辦建[2010]65號

海南省、山東省、遼寧省、重慶市、湖北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江蘇省、四川省、雲南省、上海市、新疆自治區、大連市、青島市、寧波市財政、商務廳(局):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意義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滯後已經成為制約農民收入增長、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瓶頸。國務院領導多次批示,明確要求加快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及肉菜流通追溯系統建設試點,充分發揮試點省份和城市的地域及工作基礎優勢,通過財政資金的帶動作用,探索農產品現代流通的有效模式,對於推動農業產業化、解決農產品“賣難”、提升農產品安全、促進農民增收、帶動農村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意義重大。

試點工作的原則與目標

試點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化運作,以企業為主體,充分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促進農產品流通鏈條的最佳化重組。二是面向現代流通的發展方向,積極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堅持高起點、高效率,探索符合地方特點的現代流通發展模式。三是加強政府引導,採取綜合措施,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引導社會資金投入。
試點目標:通過開展試點,在試點地區初步建成高效率、低成本、低損耗、安全通暢的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使農產品流通水平上一個新台階。初步探索出農產品產銷的有效模式,為全國推廣創造條件。

試點內容

(一)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
主要支持試點省份打造穩定的農產品產銷對接體系,重點支持:農產品生產基地及農產品銷售龍頭企業建設改造農產品冷鏈系統、質量安全檢測系統、倉儲設施等;大型連鎖超市與農產品生產基地開展“農超對接”;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同時,鼓勵試點省份創新發展方式,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現代農產品流通模式。
(二)肉菜流通追溯系統建設試點
主要支持試點城市以肉類、蔬菜“一葷一素”為重點,探索利用無線射頻識別(RFID)、積體電路卡(IC)、條形碼等技術,做到各個流通節點信息互聯互通,形成完整的肉類蔬菜流通信息鏈條和責任追溯鏈條,提高肉類蔬菜流通的信息化、組織化水平,解決來源追溯難、去向查證難等問題,提高食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組織實施程式

1、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省份財政、商務部門結合地方實際,牽頭制定本省份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試點方案(每省份選取2—3個試點市縣,海南省在全省推廣),於8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商務部(財務司);肉菜流通追溯系統建設試點城市所在省份財政、商務部門結合地方實際,以試點城市為單位牽頭制定肉菜流通追溯系統建設試點方案(計畫單列市單獨制定),於8月31日前報送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商務部(財務司)
2、財政部會同商務部組織專家對試點方案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對符合要求的省份及城市予以支持並確定支持金額,由財政部按規定及時撥付資金。各級商務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業務指導。
3、試點省份商務、財政部門督促項目實施,在項目完成後及時進行驗收。財政部、商務部將適時對試點工作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成效明顯的,中央財政將加大支持力度,沒有達到試點要求的,將不再予以支持。

工作要求

(一)精心制定方案
試點省份財政、商務部門結合地方實際,儘快制定並上報本省份試點方案。試點工作方案應立足地方實際,廣開思路,著眼現代農產品流通的發展方向,提高科學性與可操作性。試點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試點工作的總體思路、具體目標。2、農產品現代綜合流通(肉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具體內容和模式。3、方案可行性分析。4、操作辦法及實施步驟。5、投資總額、已落實及擬落實的地方資金配套情況、申請中央財政支持額度等。6、資金管理辦法。7、其他。
(二)擇優選擇試點
試點省份及城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擇優選擇試點市縣。財政、商務部門要按照公開、公正、透明原則,積極引導本地優秀企業參與試點,項目安排情況要向社會公示。
(三)紮實推進工作
試點省份及城市財政、商務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推進試點工作,抓出實效。要加強監督檢查,實行動態跟蹤,及時掌握工作進度,確保財政資金安全並提高使用效率。
(四)完善工作機制
試點省份及城市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層層落實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應成立專門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並安排配套資金,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
各試點省份及城市要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和做法,對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可及時與財政部、商務部聯繫。
聯繫電話:略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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