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茲兄弟公司訴佩薩羅號案

貝里茲兄弟公司訴佩薩羅號案(Berizzi BrothersCo.v.Steamship Pessaro)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關於外國政府商船管轄豁免問題作出判決的案件。1921年,義大利政府所有並經營的商船佩薩羅號,從事從義大利向紐約運送人造絲的活動。由於該船的部分貨物沒有按契約規定交付,在美國法院被原告提起物訴訟。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26年在該案判決中指出:“我們認為,這些原則適用於所有政府為公共目的而擁有和使用的船隻,當一國政府為了發展其人民的貿易時,這些船隻如同軍艦一樣屬於公共船隻。我們不知道有任何國際慣例認為,在和平時期維持並增加人民的經濟福利比維持和訓練海軍更缺少公共目的。”因此,最高法院判決對佩薩羅號船無管轄權,因為該船屬於義大利政府所有和占有,而且經營該船是為其利益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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