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行政服務中心

象山縣行政服務中心

象山縣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0年8月,原名為象山縣便民服務中心,於2007年12月更名。其管理機構為象山縣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為縣政府派出機構,代表縣政府對全縣行政審批及相關服務活動履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職能。下設辦公室、業務科、督查科。目前進駐中心視窗單位30個,另設分中心7個,辦理行政許可項目達389項,約占全縣總許可項目的94%。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承擔全縣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的交易辦理職能,下設採購科、交易科。兩機構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象山縣行政服務中心
運作模式,行政審批,告知承諾,

運作模式

[“三七”運作模式]具體內容包括“七件管理”、“七項公開”、“七制辦理”。“七件管理”包括即辦件、承諾件、告知承諾件、聯辦件、上報件、補辦件、不予審批件。“七項公開”包括審批項目公開、審批條件公開、審批程式公開、承諾時限公開、設定依據公開、收費標準公開、審批結果公開。“七制辦理”包括行政審批事項的一審一核制、簡便行政審批事項的即時辦理制、涉及多個視窗行政審批事項的聯合審批制、前置行政審批事項的告知承諾制、上報行政審批事項的負責辦理制,資料、條件漏缺行政審批事項的告知補辦制,不符條件行政審批事項的不予審批制。
[行政許可科進駐中心] 2006年5月-6月,全縣34個具有行政許可權單位,依據 “四不變、一建立”和“四到位、一加強”要求,積極推進行政許可職能歸併工作,採用“撤一建一”、“並一建一、”“掛牌”等三種撤併途徑,成立行政許可科,其中撤併後單獨設立行政許可科21個,掛牌設立行政許可科13個,職能歸併面達100%,獨立設立行政許可科達60%。目前,行政許可科全部成建制進駐中心、分中心運作,通過充分授權、創新審批流程,將中心從原來的視窗受理,各部門內部科室流轉辦理,改變為現在通過視窗授權、審批、蓋章、制證的“一站式服務”,有效地整合了審批資源,基本實現了“一個視窗對外”、 “一個科室辦理”、“一個領導分管”、“一枚公章辦結”,為建設服務型政府提供了新經驗。納入行政服務中心和分中心的行政審批項目總計389項,占總審批項目94%,承諾件再次提速20%,即辦件比例達到了80%以上。

行政審批

[行政審批“綠色通道”] 將縣及縣以上重點工程建設項目,應對救災、救險和社會公共安全等突發性事件涉及的行政審批項目,縣政府或審改辦擬定的其他審批項目納入“綠色通道”,實行專項服務。一是全程跟蹤督辦。縣審管辦收到申請人申請後,對符合“綠色通道”審批條件的,發放“綠色通道”卡,並根據項目內容確定牽頭責任單位。牽頭責任單位負責該項目的全程跟蹤、服務和協調,相關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二是實行“優先辦理”原則。“綠色通道”項目的審批時間原則上比現行承諾時限再縮短30%。需聯合會審、聯合踏勘的,牽頭責任單位和審管辦優先、隨時組織安排。對基本條件具備,申報材料主件齊全,其他條件和材料有所欠缺但不影響審批的,應予以提前審查。三是審批服務“一條龍”。要求各部門在受理審批項目後,主動指導、幫助申請人準備申報材料,主動告知審批過程中的相關事宜,辦結後在第一時間通知申請人,並協助做好與上、下審批環節部門的銜接和協調。印製了“綠色通道”行政審批服務評價表,對各審批部門執行“綠色通道”情況進行評定,納入考核內容。
[一審一核]行政審批機關在辦理行政審批過程中,經本機關授權的審查員審查、核准員核准後,直接簽發行政審批決定,完成行政審批。此辦法改變了過去一項行政審批要經過辦事員受理、科員審查、科長覆核、領導核准多個環節,對有效遏止部門權利過於集中,審批環節繁縟,權責不清等問題的發生起到積極的作用。
[聯合審批] 出台了《象山縣項目聯合審批實施辦法》,一是明確界定了聯合審批範圍。涉及縣級許可權內兩個及兩個以上主管部門審批或審查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個體工商戶、企業註冊登記項目及其它需要聯合審批或審查的事項。二是進一步規範了“三聯合”運作方式。“聯合踏勘”實行“一票否決”制,第一受理視窗將不予審批單位提供的不予審批的意見和理由告知申請人,相關審批單位不得再進行審批;“聯合會審”由第一受理視窗組織主持,並報縣行政服務中心備案。實行簡單聯合審批項目審批聯繫單制度,相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辦結。“聯合協調”由縣政府授權縣行政服務中心組織實施,建立重大疑難事項縣政府領導定期協調製度,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根據協調事項內容和數量,定期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召開協調會議。三是突出中心平台集聚功能。包括政府性投資項目專業技術評審在內的所有縣級許可權以內的聯合審批項目,統一納入縣行政服務中心平台辦理,建立聯合審批定期通報制度,加強對聯合審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目前中心聯審項目擴大到24項,參加聯合審批的單位達20家。

告知承諾

[告知承諾]告知承諾制適用於申請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設立或變更,前置審批告知承諾文書由各行政審批部門編制。具體按中心規定的“一告知、雙聯合、三承諾”運作方法運作,即一告知是指有關前置視窗告知申請人辦的行政許可項目必須達到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規範規定的標準、條件和應符合的要求以及應提交的有關資料。雙聯合是指各有關前置審批視窗(單位)對申辦的行政許可項目進行聯合現場踏勘選址、聯合驗收;三承諾是指申請人:一要對有關前置審批視窗告知的內容作出承諾;二要對何時接受有關前置審批視窗的驗收作出承諾;三要對驗收不合格的,作出限時落實整改措施的承諾。
[一表制] 將原工商、組織機構代碼、國稅、地稅等11個職能部門的表格進行整合,簡化成1張表格,實行一個視窗錄入信息,所有審批視窗通過計算機資料庫實現信息共享,各視窗審批同時啟動,實現審批辦理在中心視窗運作一紙化作業,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
[三制一區“綠色通道”]一是辦事無休日制度。制定了“雙休、節假日值班制”,“午休時間值班服務制”,保證一年365天,天天有人在崗,時時可以辦理。二是定期下鄉上門服務制度,對海島偏遠鄉鎮居民定時下鄉上街開展諮詢辦證服務。三是企業全程代理服務制度。與經濟貿易局聯合設立了“企業全程代理服務”視窗,對本縣企業投資和證照辦理事項,全部實行全程無償代理服務。四是在一樓大廳設立殘疾人特殊服務區,開通了熱線求助服務電話,對殘疾人、年邁體弱者、市級以上勞模,採用電話預約、定時上門服務。
[綜合視窗]出台了《象山縣便民服務中心綜合視窗管理辦法》,縣統計局、旅遊局、藥監局、鹽務局、民宗局、檔案局、教育局、水利局、人事局、安監局、貿糧局11個行政許可項目數量較少的縣級部門集中於綜合視窗受理。採用諮詢、即辦和承諾辦結形式辦理,同時創新了綜合視窗“1+1”模式(即綜合視窗人員由2人組成,一人由成員單位按計畫輪流派駐,擔任視窗審查員,負責視窗審批項目的受理、辦理,一人由中心選派,協助工作),制定授權檔案,建立工作網路,實行AB崗制度。實現即辦件授權辦理,承諾件“統一受理、限時辦結”。
截止2009年6月,共辦理各類審批事項80萬件,日均辦件1517件,按期辦結率達100%,辦件準確率為100%,當日即辦比率達到84%,民眾滿意率達98.5%。 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便民服務中心以廉潔高效便民的形象,受到了廣大民眾的肯定和讚譽。《人民日報》、《國務院信息專報》、《新華日報(內參)》、《浙江日報》等媒體曾做過宣傳報導,先後獲得省級文明單位、全國“工人先鋒號”、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省示範行政服務中心、市文明單位、寧波市級先進基層黨組織、市五一文明示範崗、市機關效能建設示範單位等數十項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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