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寧滿族自治縣林業局

全縣總土地面積1308.97萬畝,其中林地面積1017.44萬畝,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77.7%;非林地面積291.53萬畝, 占全縣總土地面積的22.3%。在林地面積1017.44萬畝中,有林地面積572.6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56.3%;疏林地面積11.36萬畝,占林地面積的1.1%;灌木林面積138.93萬畝,占林地面積的13.7%;未成林造林地面積 64.92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6.4%;無林地面積229.16萬畝,占林業用地面積的22.5%;苗圃地0.38萬畝;其他林地0.09萬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豐寧滿族自治縣林業局
  • 機構類型:黨政機關
  • 機構地址:寧豐路396
  • 郵政編碼:068350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國土綠化荒漠化防治和林業產業發展的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擬訂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綜合規劃和有關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有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並統一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縣造林綠化計畫,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標準和規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造林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豐寧縣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縣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逐級上報國務院批准後監督實施,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編制和調整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和臨時占地審核、審批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和濕地保護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荒漠化防治工作。組織擬訂全縣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參與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組織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沙化影響的審核,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預報和應急處置。
(六)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七)負責全縣林業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和監督管理。在國家和省市自然保護區區劃、規劃原則的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化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和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九)指導監督全縣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全縣林業產業工作,制定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擬定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森林火災的預防與撲救工作,承擔豐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果品、蠶桑、花卉行業的管理工作。監督實施果品、蠶桑、花卉的結構調整和基地建設,組織指導果品、蠶桑、花卉的品種改良、品質提高和標準化生產工作。監督管理果品質量安全,負責果品質量安全監測及信息發布工作。
(十二)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初稿,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和森林資源資產,管理縣級林業資金,指導監督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申報或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縣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
(十三)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林業行業勞動工資及科技人員的巨觀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職工的勞動人事管理,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職責。
(三)增加對林業生態系統自然保護區和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監督管理職責。
(四)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全市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責。
(五)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職責。
(六)加強果品行業管理和果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內設機構

綜合股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監督執行局機關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來賓來客的接待、本局重大會議的組織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文秘、統計、檔案、信息、保衛、保密、督辦和機關事務工作;負責系統的來信來訪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林業重要政務信息及公開工作;負責豐寧林業網的信息上傳、更新和網站的維護與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和政協交辦的建議和提案;負責局機關的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工作,指導林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工作、工人技術等級評定、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職能配置和人員調配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和離退休人員工資的調整等管理工作及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的考核、評定及榮譽稱號的評選工作。
計畫財務股
擬定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級林業資金,監督指導全縣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核申報或審批核准重點林業建設項目並監督實施;負責系統內事業經費和各項資金的計畫及管理,監督審計所屬各單位的資金使用;做好各項資金的收繳和發放。
林業產業辦公室
擬定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林業產業工作;擬定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巨觀管理林產工業和林業多種經營工作;負責林業信息統計、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參與擬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經濟調節政策;指導山區綜合開發;負責林業項目編報工作;承擔國營單位管理工作。
林政資源管理股
負責對林業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情況;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運輸和林區木材經營加工;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及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實施;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批准後監督實施;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監督林地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擬定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荒漠化防治和野生動植物保護髮展的政策;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林業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聽證相關工作;開展林業普法宣傳教育;承辦林業行政許可相關工作;承擔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發展的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組織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工作;監督林權糾紛調處;指導、監督全縣林業分類經營、公益林規劃及其綜合管理工作。
造林經營股
制訂全縣有關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森林經營、義務植樹等方面的規程、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沙治沙等生態環境建設工作;指導生態公益林(包括防護林、特用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碳匯林及生物質能源林的培育;組織和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以及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的檢查驗收;指導全縣森林公園的建設和森林經營工作,負責全縣中幼林撫育、低質林改造、森林採伐的管理。承擔全縣營林三項作業生產管理,控制資源消耗,督導更新造林,建立採伐跡地更新和營林生產的檔案。
果桑股
擬定全縣果樹、桑蠶、花卉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果樹、桑蠶、花卉行業的管理;監督實施果品、桑蠶、花卉的結構調整和基地建設;組織果樹、桑蠶、花卉的品種優選、改良和標準化生產工作;監督管理果品質量安全,負責果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組織和管理乾鮮果品、山野資源加工、果樹常規技術的推廣。
豐寧滿族自治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民義務植樹和國土綠化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評比表彰工作。負責全縣全民義務植樹發展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縣直部門綠化和城市綠化、美化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綠化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組織實施環中心城市、環城鎮及村屯綠化工作;組織開展國土綠化教育和綠色文明建設活動;組織開展全縣古樹名木的普查、保護工作,協助搞好植物園建設。完成縣綠化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情。

人員編制

豐寧滿族自治縣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兼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8名(正股6名,副股2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其他事項

豐寧滿族自治縣園林綠化辦公室為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掛靠林業局。核定人員編制7名(其中:工勤編制1名);領導職數1名;內設:規劃設計股、綠化管理股。主要職責:負責制定縣城及周邊綠化美化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落實綠化面積和綠化效果;會同旅遊部門負責全縣旅遊景區景點的綠化美化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城及周邊規劃區內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綠化審批工作;負責縣城及周邊道路兩旁、河道兩旁的綠化美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休閒廣場和縣城周邊山體的綠化美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和指導縣城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居民住宅區的綠化美化工作;負責用於隔離、衛生、環保、安全等防護目的林帶林地綠化美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和培育用於園林綠化適宜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基地建設及綠化新技術、新品種推廣和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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