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曉華,男,土家族,1963年9月出生,湖南桑植人,大學文化,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湖南省張家界市桑植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三級調研員。
2022年12月,谷曉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曉華
- 民族:土家族
- 籍貫:湖南桑植
- 出生日期:1963年9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5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桑植縣瑞塔鋪白族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8年10月至2001年12月,任桑植縣澧源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1年12月至2008年1月,任桑植縣文化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8年1月至2013年2月,任桑植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2月至2017年1月,任桑植縣交通運輸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年1月至2019年3月,任桑植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桑植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2021年12月,任桑植縣委宣傳部三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7月8日,據紅網訊息:桑植縣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三級調研員谷曉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桑植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2月,經桑植縣委批准,桑植縣紀委監委對桑植縣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三級調研員谷曉華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谷曉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損害營商環境;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谷曉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桑植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桑植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谷曉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桑植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3年4月,張家界通報4起領導幹部利用職權或影響力為親友牟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桑植縣委宣傳部原常務副部長谷曉華縱容、默許其司機“打牌子”牟利等問題。
2013年3月至2019年2月,谷曉華在擔任桑植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縱容、默許其司機田某某(另案處理)利用其職權或影響力,多次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方面提供幫助並獲利。谷曉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谷曉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