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加注

護照加注

護照加注是指由護照簽發機關在護照備註頁上增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說明性內容,加注的內容包括:護照換髮記錄、姓名、照片等。

護照是國家或地區政府發給所屬公民/國民的出入國境和在國外居留、旅行等合法的身份證件,以及證明該公民的國籍、身份及出國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護照加注
  • 外文名:Name Annotation of Passport
  • 釋義:由護照簽發機關在護照備註頁上增加具有法律效力的說明性內容
  • 申請前置條件:有曾用名、繁體漢字、外文、多音字或者非標準漢語拼音姓名的
  • 證明檔案: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材料
說明,加注後效果,辦理材料,重要提示,收費標準,辦理時限,

說明

本條目中列出的辦理材料僅適用於內地常住居民向當地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護照加注時的參考,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辦理護照加注請聯繫當地中國駐外機構或查看官方網站獲取相關信息。

加注後效果

護照加注

辦理材料

1.填寫好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一份,提交有效普通護照(首次申領護照無需提供)、居民身份證;
2.申請姓名加注的,須提供需要做變更加注的憑證。(加注曾用名需提交載有曾用名的戶口簿原件,加注繁體漢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需提交曾使用該姓名憑證原件,如定居國外憑證、境外駕駛證、載有外文姓名的出生證、境外學校畢業證等)要求:(紙質)(原件1份)。
3.姓名加注及減少偕行兒童加注,護照照片1張;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兒童加注,護照照片2張。

重要提示

1、外文資料需翻譯成中文。

收費標準

加注20元/項。

辦理時限

居民在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並製作普通護照。跨省異地申請普通護照的簽發時限為20日。在境外申請辦理詳情外交部駐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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