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進傑

謝進傑

謝進傑,1978年12月生,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山大學法律評論》(學術集刊、季刊)主編、《地方立法研究》(學術期刊,雙月刊)副主編、中山大學司法體制改革研究中心(廣東省法治研究基地執行)主任、人權法研究中心主任、國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員。四川大學法學學士(2001)、訴訟法學博士(2006),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後(2010-2013),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愛德華茲研究員(2010-2011),先後任中山大學法學講師(2006)、副教授(2008)、教授(2016),曾首批入選中央“雙千計畫”掛職任廣東省番禺監獄副監獄長(2013-201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謝進傑
  • 畢業院校:四川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刑事程式、司法和憲政、司法改革與制度變遷
  • 職務:導師
  • 職稱:教授
人物經歷,講授課程,代表作品,學術著作,主編出版,學術論文,科研項目,社會職務,

人物經歷

法學學士(四川大學,2001年)
法學博士(四川大學,2006年)
法學講師(中山大學,2006年)
法學副教授、研究生導師(中山大學,2008年)
法學教授、研究生導師(中山大學,2016年至今)
法學博士後(中國社會科學院,2010年)
愛德華茲研究員、訪問學者(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2010-2011年)

講授課程

《刑事訴訟法》《中國司法:改革與實踐》《司法文書》《法庭辯論》《模擬刑事訴訟》、碩士生課程《刑事訴訟法》《司法制度》《人權法》《法律方法》《學術前沿講座》,博士生課程《訴訟法學原理》;並擔任本科生學術導師、碩士生及博士生導師、博士後及專職研究員合作導師。

代表作品

學術著作

《刑事審判對象理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43萬字)、《無罪的程式治理——無罪命題在中國的艱難展開》(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6年,36萬字)、《最高法院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51萬字)、《公正審判:歐洲刑事訴訟傳統與歐洲人權法院》(譯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18萬字)、《程式理想的發生——新中國刑事程式觀念變遷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研究報告,2013年,66萬字)等,並在《法學研究》等刊物發表有《如何對待嫌疑人與被告人》《認真對待無罪命題》《論審判對象的生成》《審判對象的運行規律》《律師會見與交往理性》《透視與反思:刑事辯護的困惑》《論禁止重複追訴的機理》《判決功能的闡釋:糾紛解決與社會治理》《案例引證的動力、空間與限度》《問題與範式:最高法院制度化研究》《歐洲國家憲法法官制度初論》《績效考評、司法規律與潛規則》《重新認識“合憲性”的意義》《憲政司法與司法憲政》《轉變中的刑事訴訟法學研究》《邁向心無旁騖的學術國度》等多篇學術論文。

主編出版

《思想與實踐:解讀中國傳統法制》《邁向法律實踐研究的交叉學科圖景》《法治主義與司法治理》《理解植根於實踐的法律》《治理的邏輯與經驗:法與國家權力的多種面孔》《欲求與回應:‘對症下藥’的制度改造?》《比較法與時空條件下的司法》《比較法與國際視野下的海洋法》《土地徵收的概念、模式與規則》《人權革命:話語與實踐》《中山大學90周年校慶暨法學院35周年院慶學界校友專號》《地方立法的空間、模式與經驗》《中國司法的體制改革》《羈押必要性審查:以廣州實踐為例》《國際法治與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紀念》《私權保護的多維構圖》《罪刑治理的邏輯、體系及限度》《依法治國與全球治理》《利益、風險與訴訟救濟》《基於案例的法律經驗研究》《信任、責任與司法改革》《侵權與犯罪之間的制度選擇》《規範、案例與裁判規則》《科技革命對司法的影響》《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改革下的“未入額”問題》等多卷學術專輯,並撰寫發表《關於法學學術研究的倡導(系列)》(《邁向法律實踐研究的交叉學科圖景》《致力於改造社會的法學研究》《警惕兩種“邊緣”現象》《認真對待比較法的基礎與可行性》《探尋貼近社會生活實踐的立法》《邁向心無旁騖的學術國度》)。

學術論文

2010
36.《轉變中的刑事訴訟法學研究——以<法學研究>(1978-2008)為主要樣本》,載《東吳法學》第20卷(2010年,第187-228頁)
35.《論指令再審》,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10年第7期(第55-59頁)
34.《“重新審判”:實踐與法理的闡釋》,載《東南司法評論》第3卷(2010年)
33.《績效考評、司法規律與潛規則》,載《中國社會科學報》第77期第10版(2010年4月6日)
2009
32.《中國刑事審判對象的實踐與制度》,載《北大法律評論》第10卷第2輯(2009年,第499-519頁)
31.《刑事審判對象制度的架構與模式》,載《法學之道——中山大學法學院復辦30年紀念文集》(2009年,第175-200頁)
30.《論審判對象的歷史變遷》,載《嶺南學刊》2009年第3期(第56-61頁)
29.《論審判對象的生成——基於刑事訴訟合理構造的詮釋》,載《北方法學》2009年第2期(第92-109頁),轉載《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9年第7期(第31-49頁)
28.《“存疑,有利於被告”之制度化及其實踐》,載《公民與法》2009年第1期(第34-40頁)
2008
27.《論禁止重複追訴的機理》,載《刑事法評論》第23卷(2008年,第200-218頁)
26.《刑事起訴書記載制度評析》,載《環球法律評論》2008年第5期(第111-116頁)
25.《程式差別與審判對象》,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8年第5期(第88-93頁)
24.《刑事審判對象變更機制實證考察》,載《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8年第2期(第87-93頁)
2007
23.《問題·學術史·方法——刑事審判對象理論導論》,載《刑事訴訟前沿研究》第6卷(2007年,第90-117頁)
22.《重新認識“合憲性”的意義》,載《人大研究》2007年第9期(第36-39頁)
21.《審判對象的運行規律》,載《法學研究》2007年第4期(第96-115頁)
20.《論被告人的處遇》,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年第4期(第32-43頁)
19.《審判對象變更機制述評》,載《中國刑事法雜誌》2007年第4期(第56-62頁)
18.《論審判對象的變更及其控制》,載《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3期(第112-118頁)
2006
17.《憲政司法與司法憲政》,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4期(第43-46頁)
16.《刑事缺席審判制度在中國的建構》,載《福建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6年第4期(第43-48頁)
15.《被告人最後陳述制度構造原理》,載《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第61-68頁)
14.《問題與範式:最高法院制度化研究》,載《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第55-67頁)
13.《我國民事訴訟法法典體例的反思與重構》,載《四川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6年第1期(與張嘉軍合作,第24-31頁)
2005
12.《“疑罪從無”在實踐中的艱難展開》,載《犯罪研究》2005年第6期(第42-46頁),詳稿《在理論與實踐之間——“疑罪從無”的雙重分析》載《刑事訴訟與證據運用》第1卷(2005年,第465-486頁)
11.《歐洲國家憲法法官制度初論》,載《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第6期(第33-38頁),詳稿載《公法評論》第3卷(2005年,第347-364頁)
10.《作為憲政實踐機制的合憲性審查》,載《行政與法》2005年第11期(第104-106頁)
9.《終止刑事案件與刑事追究制度及其啟示》,載《人民檢察》2005年第7期(第41-44頁),轉載《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5年第7期(第74-77頁)
8.《偵查中止問題及其制度建構》,載《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05年第4期(第74-76頁)
7.《撤銷案件制度研究》,載《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2期(第126-130頁)
2004
6.《同構與分化:違憲審查制度的理念剖析》,載《理論與改革》2004年第6期(第125-127頁)
5.《律師會見與交往理性》,載《學術研究》2004年第5期(第106-109頁)
4.《在歷史、模式與理念之間——通過最高法院與憲法法院的合憲性控制》,載《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4年第4期(第26-35頁)
3.《困境與進路:中國語境下的律師會見制度》,載《廣東行政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第47-51頁)
2003
2.《“疑罪從無”原則的證據學之維》,載《成都理工大學學報》2003年第2期(第54-59頁)
1.《透視與反思:刑事辯護的困惑——以律師會見制度為基點》,載《貴州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第31-37頁)

科研項目

9.主持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愛德華茲研究員學術基金項目《The Emergent Regime of the Pursuit of Procedural Justice in China -- Social Transformation, Legal Practice and Public Opinions.》(2010-2011年)
8.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青年教師培育項目《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刑事程式模式研究》(2010-2012年)
7.主持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變革社會的程式理想——建國以來的刑事程式建設與實踐研究》(2009-2011年)
6.主持國家留學基金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憲政型刑事程式的構造》(2009-2011年)
5.主持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無罪的法理與實踐——以無罪裁判為中心》(2007-2009年)
4.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刑事審判對象問題研究》(2006-2009年)
3.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招標項目《和諧社會的構建與人民內部矛盾解決體系的完善》(左衛民教授為首席專家)子項目《人民法院解決糾紛機制的完善》(2005-2009年)
2.以第一參加人參加廣東省立法規劃項目《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2007-2008年)
1.以第一參加人參加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專項任務項目暨美國福特基金項目《最高法院比較研究——以中國最高法院為基點》(2002-2004年)

社會職務

受聘為國家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中山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員、四川大學法律實證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中國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員等,擔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論文等項目評審專家,擔任《交大法學》《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等核心期刊審稿專家,擔任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中國立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期刊研究會、廣東省訴訟法學研究會等學術協會成員、理事、常務理事等職務;兼職(刑辯)律師,受聘為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案例研究專家、廣東省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論證專家、廣州市普法講師團講師、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廣東省番禺監獄獄政公開監督員、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學術研討智庫專家、汕頭市人民政府法律諮詢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共汕尾市委法律顧問專家、廣西柳州市人民檢察院特邀理論研究員、四川省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成都市法律援助律師人才庫專家、為你辯護網專家顧問等等國內多家法院、檢察院、監獄、政府單位特邀研究員或決策諮詢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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