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財害侄案

謀財害侄案,此案發生於金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謀財害侄案
  • 發生年代:金代
  • 出處:《金史·劉德柔傳》
  • 涉及人物:劉德柔
案件詳情
海陵王為政期間,劉德柔出任洪洞縣令。縣裡有一叫楊遠者,到縣衙訴說夜裡大雨沖壞了房子,將自己的侄子壓死,邊說邊痛哭不已。劉德柔仔細觀察楊遠的神色,斷定其中有詐,便笑著對楊說:“是你為圖謀財產而殺死了侄子,乾什麼要歸罪於大雨呢?”於是喝令將楊遠押回獄中,楊遠立刻低頭認罪,承認是自己殺了侄子,不敢逃避法律制裁。劉德柔明察善斷,該縣百姓在他離任後,為他刻石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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