諫用法深重疏

夫拓跡垂統,必俟聖明,輔世匡治,亦須良佐,用能庶績其凝,而品物康也。夫移風易俗,宣明道化,使四表同風,回首面內,德教光熙,九服慕義,固非俗吏之所能也。

今有司務糾刑書,不本大道,是以刑用而不措,俗弊而不敦。宜崇禮樂,班敘明堂,修三雍、大射、養老,營建郊廟,尊儒士,舉逸民,表章制度,改正朔,易服色,布愷悌,尚儉素,然後備禮封禪,歸功天地,使雅頌之聲盈於六合,緝熙之化混於後嗣。斯蓋至治之美事,不朽之貴業也。然九域之內,可揖讓而治,尚何憂哉!不正其本而救其末,譬猶棼絲,非政理也。可命群公卿士通儒,造具其事,以為典式。(《魏志·高堂隆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