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辨體散文

【論辨體散文】 分析事理、明辨是非的散文。即今之論說文。論辨興起在戰國時代。清·姚鼐《古文辭類纂·序目》說:“論辨類者,蓋源於古之諸子,各以所學著書詔後世。它包括論、說、辨、解、釋、原等多種。分述如下:“論”,最早以論作篇名的始於《論語》。劉勰《文心雕龍·論說》:“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記,故抑其經目,稱為論語;蓋群論立名,始於茲矣。”《論語》以後,以“論”名篇的有莊周.《齊物論》、呂不韋《慎行論》等。寫“論”應注意“其義貴圓通,辭忌枝碎,必使心與理合,彌縫莫見其隙”,“論如析薪,貴能破理。”(《文心雕龍·論說》)“辨”,通“辯”。唐以前多用“辨”,如晉·陸機《辨亡論》。唐以後多用“辯”,如柳宗元《桐葉封弟辯》。“辨”文來源,始於孟子(見明·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辨的寫作,“宜曲折明白”(元·陳繹曾《文說》),即要有波瀾,要反覆論證。如羅隱的《辨害》只有131字,卻用辯證的觀點,分析了事物的兩重性,指出做事應識大體,顧大局,要敢於突破常規,而不能畏首畏尾。“說”,述說解釋的文章。寫作時應注意:“說宜平易明白。”(《文說》)如蘇洵《名二子說》,解釋了作者為二子——蘇軾、蘇轍起名的事,並寄予厚望。“解”,對某事某物,進行解說,講清某一理或一義的文章。有如今天的雜文。如韓愈的《獲麟解》,就是借解釋魯哀公獲麟之吉凶問題來暗喻賢人出世要生逢其時,“若麟之出不待聖人,則謂之不祥也亦宜”“釋”,也是解。《文體明辨序說》說:“按字書云:‘釋,解也’。文既有解,又復有釋,則釋者,解之別名也。”如蔡邕的《釋海》。“原”,著重探求事物本原的文章。原者,“原其所自始也。”(唐·皮日休《十原系述》)如皮日休的《原謗》、黃宗羲的《原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