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集注考證

〖論語集注考證〗十卷,附《孟子集注考證》七卷。

南宋金履祥(1232-1303)撰。履祥為南宋末年理學家,其生平事跡,詳見《尚書表注》。此書後附自跋,對撰書緣起有所說明。

基本介紹

書中簡介,內容背景,

書中簡介

其言曰古書之有注者,必有疏。《論孟考證》即是《集注》之疏。以有《纂疏》,故不名“疏”;而文義之詳明者,亦不敢贅言,但用《經典釋文》之例,表其疑難者疏之。全書對朱子未定之說,但折衷歸一;對於事跡典故,考證甚多。《集注》以發明理道為主,對於事跡典故之類率從舊文,未及詳考;故履祥拾遺補缺,以彌補其缺漏,對朱子之《集注》深為有功。其間與朱子之說亦稍有不同之處,如辨《論語注》公孫校雲,案《左傳》,當作“公叔發”,《集注》或為傳寫之誤;辨《孟子注》許行神農之言。史遷所謂農家者流,認為《史記》六家無農家,《漢書·藝文志》九流之中乃有農家等等。如此之論,甚為典核,糾正了《集注》的舛誤。至於辨公劉后稷之曾孫一條,謂公劉避桀居豳,去后稷世遠,公劉非其曾孫。

內容背景

不知古人凡遠祖多稱高祖,《左傳》郯子稱“我高祖少昊”是也。凡遠孫多稱曾孫,《左傳》蒯聵稱曾孫蒯聵敢昭告皇祖文王是也。諸如此類,則朱子《集注》不誤而履祥誤也。全書旁引曲證,不苟異亦不苟同,較後儒胡炳文諸人拘墟回護,知有注而不知有經者高明遠甚。履祥自稱此書與朱子《集注》微有牴牾,自我言之則為忠臣,自他人言之則為讒賊。《四庫全書總目》認為:“(此言)則殊不可訓。夫經者古今之大常,理者天下之公義。議論之得失惟其言,不惟其人。使所補正者果是,雖他人亦不失為忠臣,使我補正者或非,雖弟子門人亦不免為讒賊。何以履祥則可,他人則必不可?”履祥此言,實際上反映了宋元之際儒學森嚴的門戶之見;同時,亦反映了時儒對朱子之說,只認可其弟子門人修正,而不容許旁家別派置喙的封閉心態。所以,此書對研究宋末元初之儒學,有多方面的參考價值。二書合為一帙,共為十七卷,前有許謙序,後又附呂遲刊書跋文。朱彝尊經義考》引《一齋書目》,誤注為二卷,並曰未見原書。
有《四庫全書》本及《金華叢書》本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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