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

《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論王鍔欲除官事宜狀
右,臣竊聞王鍔見欲除平章事,未知何故有此商量。臣伏以宰相者,人臣極位,天下具瞻,非有清望大功,不合輕授。王鍔既非清望,又無大功,若加此官,深為不可。昨日裴均除平章事,內外之議,早已紛然。今王鍔若除,則如王鍔之輩,皆生冀望之心矣。若盡與,則典章大壞,又未感恩;若不與,則厚薄有殊,或生怨望。幸門一啟,無可奈何。臣又聞王鍔在鎮日,不恤凋殘,唯務差稅,淮南百姓,日夜無憀,五年誅求,百計侵削,錢物既足,部領入朝,號為羨餘,親自進奉,凡有耳者,無不知之。今若授同平章事,臣恐四方聞之,皆謂陛下得王鍔進奉而與宰相也。臣又恐諸節度使今日已後,皆割剝生人,營求宰相,私相謂曰:“誰不如王鍔邪?”故臣以為深不可也。其王鍔歸鎮與在朝,伏望並不除宰相。臣尚未知所聞信否,貴欲先事而言,或恐萬一已行,即言之無及。伏惟聖鑒,俯察愚衷。謹具奏聞,謹奏。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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