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律([意] 阿奎那所著書籍)

論法律([意] 阿奎那所著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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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法律》是一部由[意] 阿奎那所著的書籍,商務印書館出版發行。

基本介紹

  • 書名:論法律
  • 作者:[意] 阿奎那
  • ISBN:9787100122252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出版信息,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叢書信息,

出版信息

作者: [意] 阿奎那   出版社: 商務印書館  原作名: De Lege  譯者: 楊天江   出版年: 2016-8  頁數: 429  定價: 42.00  裝幀: 平裝  叢書:自然法名著譯叢  ISBN: 9787100122252

內容簡介

《論法律》是托馬斯·阿奎那系統講解法學理論的部分,在《神學大全》中體現為第二集第一部分(II-I)問題90-108。問題90-97分別涉及“法律的本質”、“法律的種類”、“法律的效果”、“永恆法”、“自然法”、“人法”、“人法的權力”和“法律的變動”等基本問題。從問題98開始探討“舊約法律”,分別涉及“總論舊約法律”、“舊約法律的訓令”、“舊約法律的道德訓令”、“禮儀訓令”、“禮儀訓令的原因”、“禮儀訓令的期間”、“司法訓令”和“司法訓令的原因”。問題106-108探討的是“新約法律”,包括“總論福音法律”、“新約法律與舊約法律的關係”和“新約法律的內容”。每個問題下面又包括若干小問題,通過對每個小問題的質疑與回答論點和論證得以揭示出來。《論法律》幾乎涉及到了法律的每個方面,阿奎那不僅試圖回答他所能想到的每個問題,而且還把教會法、羅馬法以及早期教父和古希臘哲學家的論點都納入了其中。例如在定義法律時,阿奎那就採納了四因說的。他認為法是由關心共同善的人頒布的以共同善為目的的理性指令。其中頒布是法的形式因,共同善是法的目的因,關心共同體制定並頒布法者是動力因,而共同體或者人的行為則是質料因。阿奎那在談論法時並不局限於實在法的思想,而是從啟示、神學、形上學、倫理學以及其他哲學分支中汲取養分,這既是十三世紀的知識氛圍使然,也是阿奎那自身理論的特色。

作者簡介

阿奎那,羅馬天主教理論家,義大利多米尼克修士,中世紀經院主義傳統最具體表性的哲學家、神學家。他所建立的系統的、完整的神學體系對基督教神學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他本人也被教會奉為聖人。他在形上學、倫理學、自然法思想和政治理論方面對西方思想貢獻卓著。《神學大全》是他的最具體表性的作品。
楊天江,北京大學法律史博士,西南政法大學法理學教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特别致力於托馬斯主義自然法理論研究。

叢書信息

自然法名著譯叢 (共8冊), 這套叢書還有 《聖托馬斯·阿奎那與自然法傳統》,《自然法傳統》,《實踐理性的第一原則》,《自然法、自然法則、自然權利》,《自然法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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