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良為盜罪

原四川省德格土司根據康區習慣法制定的十三條具體量刑的成文法規之一。對誣良為盜罪的判處是,首先查證原告物證,如無證物則由雙方賭咒解決。賭咒時由對方指定一證明人在場證實賭咒真假判案。若雙方都不願賭咒,則由審理人指定一方賭咒。被告被證實有罪則從重處罰,原告若是錯告或誣告,須向被告人道歉,罰贈哈達一條、狐皮一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