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制序:經濟學的語言與制度的語言之維

語言與制序:經濟學的語言與制度的語言之維

《語言與制序:經濟學的語言與制度的語言之維》是商務印書館是20014年出版的書籍,作者是韋森。

基本介紹

  • 書名:語言與制序:經濟學的語言與制度的語言之維
  • 又名:語言與制序
  • 作者:韋森 
  • ISBN:978-7-100-10675-7
  • 類別:經濟學、制度經濟學
  • 頁數:344
  • 定價:58.00
  •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 出版時間:2014年9月
  • 裝幀:精裝
  • 開本:648*960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編輯推薦,目錄,序言,評價,

內容簡介

從世界範圍看,無論是在英語國家中,還是在中文和其他語種中,還很少見到有從語言學和語言哲學的角度來反思經濟學本身的語言和這門學科的性質(nature)以及意義這類“元經濟學”(meta-economics)的問題。本書從語言哲學和語言學的分析視角研究人類社會制度現象的一般意義,討論了以言創生制度的基本哲學思路,以言創生制度的基本哲學思路,以及以言創生制度事實和制度規則的道德基礎問題。討論語言與制序的關係時,在社會制序的理論分析中,作者通過梳理維根斯坦、喬姆斯基、克里普克和塞爾在人遵從規則問題上的討論,來反思規則與秩序的區別問題。最後廓清“規則與秩序”的區分標準,從而向讀者揭示,哈耶克所主張的秩序是建立在規則之上,同時引導讀者理解維根斯坦所實際主張的規則內在於秩序之中的理論洞識。
通過閱讀本書,讀者可以梳理出語言與制序的關係和相互作用機制:(1)正是因為人具有內在語法或者說內化語言,人才有自在行為和自由行動中一致性,因而人作為人的語言官能中初始狀態本身就意味著人是遵從規則的動物——也因而人的行為是自由的,但不是“自然的”和任意的。(2)正是因為人作為人有共同的先天語言結構和心智中原初狀態上的一致性,人與人才能進行社會博弈,才能互相溝通和理解,才會在博弈和相互反應中生成種種生活形式即我所理解的種種制序。(3)正是因為有了內化語言以及外化語言,以及在外化語言中有從內化語言中內含的先天生成語法轉化而來的外在語法(表層語法),人們才能用之建構或界定規則,尤其是調節性規則——如果調節性規則這個詞可以用的話——主要是通過符合外在語法的語言和語句編織或者說“建構”起來。既然秩序只有在語言中才成為規則,或者更確切地說,只有由語言所界定和規定地秩序才成為規則,因而所有制序實在均與語言密切相關,或者說是一個語言現象,或與語言這種元制序密不可分。
作者希冀通過對自己近年來的研究進路的梳理,與當今中國社會轉型的關節點向關注著同類問題的學術界人士共同反思: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繁榮,當下和未來中國對知識分子的理論研究的主要“召喚”(calling)是什麼?時代和我們的國家最需要經濟學人弄清什麼理念和問題?這顯然都不能從現代經濟學的理性經濟人最大化假設來自我設定自己的研究任務的。
本書為“當代中國經濟學人”系列叢書之“韋森經濟學作品集”之一。作者把自己近年來從語言哲學的視角反思經濟學,尤其是社會制度的經濟分析的一些探索整理成冊,梳理自己對這一領域研究的的認識。
本書書名中的“社會制序”一詞,是作者近年來反思制度經濟學的問題時界定出的一個概念,並在自己的著作及公開發表的論文中一直沿用至今。

作者簡介

韋森,經濟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曾任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多年,現為復旦大學經濟思想與經濟史研究所所長,上海卓越發展研究院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1982年獲山東大學經濟學學士學位後,曾在山東社會科學院《東嶽論叢》編輯部做編輯工作數年,並被評為助理研究員。1987年受聯合國資助,到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國家發展研究中心留學。1989年獲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碩士學位。1995年從悉尼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2000年至2001年曾為劍橋大學經濟與政治學院正式訪問教授。2001年回國正式執教復旦大學經濟學院。2006年曾為哈佛大學哈佛燕京學社短期高級客座研究員。2001年回國後,曾在復旦大學為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授個體經濟學、總量經濟學、制度經濟學、比較制度分析等課程,多年來在復旦多次被學生評為最受歡迎的教師。
自八十年代初以來,曾在《中國社會科學》、《經濟研究》、香港《二十一世紀》等著名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並經常在《財經》、《東方早報》等國內有影響的報刊上,以及華爾街日報中文網、FT中文網、財經網、鳳凰網等網站上撰寫專欄文章、訪談和學術隨筆。主要研究領域為制度經濟學和比較制度分析,對哲學、倫理學、法學、政治學、人類學、語言學、社會學以及宗教神學等學科也有著廣泛的研究興趣。
出版的著作主要有:《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經濟學與倫理學:探尋市場經濟的倫理維度與道德基礎》,《文化與制序》,《經濟學與哲學:制度分析的哲學基礎》,《經濟理論與市場秩序:探尋良序市場經濟運行的道德基礎、文化環境與制度條件》。個人隨筆集有:《難得糊塗的經濟學家》,《經濟學如詩》,《思辨的經濟學》,《制度經濟學三人談》,《市場、法制與民主:一個經濟學家的日常思考》,《大轉型:中國改革下一步》,以及《重讀哈耶克》。

編輯推薦

本書為“當代中國經濟學人”系列叢書之“韋森經濟學作品集”之一。作者把自己近年來從語言哲學的視角反思經濟學,尤其是社會制度的經濟分析的一些探索整理成冊,梳理自己對這一領域研究的的認識。

目錄

序言
經濟學的性質與哲學視角下的經濟學:一個基於經濟思想史的理論回顧與展望
1. 引言:從豪斯曼的《經濟學的哲學》談起
2. 經濟學的本質與任務
3. 經濟學是否能做到一門價值中立的學科?
4. 經濟學能否成為像物理學和化學那樣一種高度形式化的“精密科學”?
5. 餘論:經濟學內部不同研究進路之間的競爭才能產生富有意義的經濟學
語言的經濟學與經濟學的語言
1. 經濟學的語言轉向?
2. 語言的經濟分析
3. 經濟學的語言與修辭
4. 從經濟學的語言的分析視角看博弈論的實質與功用
5. 語言反思對經濟學制度分析的理論意義
6. 餘論
言語行為與制度的生成
語言與生活形式兼論喬姆斯基對後期維根斯坦哲學的商榷與發展:
1. 索緒爾、維根斯坦與塞爾:語言是一種元制序
2. 後期維根斯坦語言哲學中“語言遊戲”與“生活形式”概念
3. 喬姆斯基、維根斯坦與康德:“先天語言官能”的制序含蘊
4. 喬姆斯基對維根斯坦的人“遵從規則的悖論”的商榷
5. 口頭語言與文字語言在社會制序上的投射
文字語言與社會結構:從語言特徵看西方近現代法理社會的生成與傳統中國禮俗社會的維繫
1. 引言
2. 從字本位語言與漢人的思維方式的關聯看語言在傳統中國社會制序上的投射
3. 從漢字構形特徵到漢語的人文精神再到傳統中國社會的總體制序特徵
4. 從語法的特徵差異看漢語和均質歐洲語在東西方社會內部生活形式的構型與變遷路徑中的作用
5. 漢語的靈活多變性與傳統中國社會的生活形式以及傳統中國文化的整體特徵的同向共生性
6. 白話文運動與近現代中國社會的歷史變遷
7. 餘論
後記

序言

“每個時代都給人類一個教訓但卻總是被人們所遺忘,那就是:思辨哲學從表面上來看離人們的日常生活是那么遙遠,且與人們的利益無關,但實際上卻是對人們影響最巨的東西。”
—— 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論自由》
收入這本小冊子的5篇文章,大約是我從2003年到2007年之間寫出來的,部分已經發表在國內一些學術期刊上,有一兩篇已經收入我的其他文集。這次把它們薈集在一起,是想把我前些年從語言哲學和語言學的視角反思經濟學尤其是社會制度的經濟分析的一些探索再回顧整理一下,一方面梳理自己的認識,另一方面也在當今中國社會轉型的關節點向關注著同類問題的學術界同仁分享一下自己對經濟學基本問題的一些學術感悟。
在重新彙編印行自己前幾年所撰寫的這5篇學術長文時,自己覺得有必要向讀者做一下幾點說明:
第一,這裡謹就本書書名中的“社會制序”概念先做一點解釋。在自己前些年用語言哲學和語言學反思制度經濟學的問題時,以及在主編、譯校一些經濟學和社會科學的名著,時時感到受語言表達的限制和困擾。這首先就遇到所謂的西方國家“Institutional Economics”(國內一般翻譯為“制度經濟學”)中的“social insititution”概念的翻譯和把握問題。在前些年的一些文著中,我一再指出,把均質歐洲語(即“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 )中所共有的“institution”翻譯為中文中的“制度”是不合適的(見韋森,2001,2002,2003a,2003b)。因為,按照西方國家人民大眾的日常使用這個詞寬泛涵義來判斷,儘管“institution”一詞涵蓋中文中“制度”(且主要是指“制度”)的意思,但決非限於中文(無論古代漢語,還是現代漢語)“制度”的涵義。按照英文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在英文中相當於中文的小《新華字典》)的界說,“institution”是指“an established law, custom, usage, practice, organization”(這個定義實際上取多卷本《牛津大辭典》諸多繁複定義中最核心和最簡單的一個界說),“an established organization”很顯然是指英語中“institution”的另外一重含義,即“組織、機構”的意思。依次往前,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涵蓋慣例(practice)、習慣(usage)、習俗(custom)、法律(law)。按照《牛津英語辭典》的界定,另外據筆者在英語國家十幾年的生活中對人們日常使用這個詞的觀察和體驗,我覺得除了法律這種正式制度規則外,無論社會科學界,還是人們的一般使用中,“institutions”概念是均包括包括人類社會中的習慣、習俗、慣例等在其中的。但是問題是,一旦把“usage”(習慣)、“custom”(習俗)、“practice”、“convention”(慣例)和“law”以及“regulations”等等包括進“institutions”概念之中,你很難說個人的“習慣”是一種中文意義的制度 、習俗是一種制度、慣例是一種制度。經過多年的反覆揣摩,我覺得西方文字中的“institution”一詞的核心涵義是《牛津英語大詞典》中的一種定義:“the established order by which anything is regulated”。《牛津英語詞典》中的這一定義直譯成中文是:“業已建立起來的秩序,由此所有的事物均被調規著”。這一定義恰恰又與哈耶克(Hayek,1973, pp.44-46)在《法、立法與自由》中所主張的“行動的秩序”是建立在“規則系統”基礎之上的這一理論洞識恰好不謀而合。正是由於這一考慮,筆者前些年曾提出要把“institution”翻譯為中文的“制序”(即由規則調節著的秩序)這一點了。也正是依照《牛津英語辭典》的界定,筆者把英語以及均質歐洲語中的“institutions”理解為從“個人的習慣(usage) → 群體的習俗(custom) → 習俗中硬化出來的慣例規則(convention) → 制度(formal rules, regulations, law, charters,constitution等等) 這樣一個動態的邏輯發展過程。這是筆者(韋森,2001,2002,2003a, 2003b)在近幾年一再堅持將“institutions”翻譯為“制序”的主要理由。
儘管從各種角度看,把“均質歐洲語”中的“institution”一次翻譯為中文的“制序”都能說的過去,但在現代社會中,尤其是在現代不同語言的社會科學術語的翻譯中,任何一種語言中的一個詞、一個術語被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一個對應詞,均是一種約定俗稱的“慣例”(convention),甚至成了學術話語團體和社會各界的一種翻譯用辭的“習慣”。儘管自己覺得用“制序”對應英語以及均質歐洲語中“institutions”是再恰當不過了,但是,在現代社會中,要新創一個詞,且讓這個新詞為學術話語團體和社會所接受,顯然不是件容易事。在我的《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韋森,2001)出版後,我注意到一些學界朋友——尤其是一些青年朋友——慢慢開始使用這個譯法,且一直到最近還有,但是經濟學界和社會科學界大多數人還是用“制度”或其他自己偏好的中文詞對譯這個概念。結果,在近幾年的一些專欄文章和學術文章中,連我自己也較多地用“制度”而不是用“制序”這個詞了 。現在,在重新薈集本書的幾篇文章成這本小冊子時,到底是用“語言與制序”,還是用“語言與制度”?是否應該放棄自己從我經過數年推敲才在1998年回國後才自己決定新創的這個“制序”這個概念?我自己反覆考慮再三,也徵求了身邊幾個學生的意見,最後還是把它保留下來。
這裡謹向讀者和學界同仁說明的是:凡是在本書中以及在前邊幾本小冊子用“制序”的地方,均是在英語和均質歐洲語種中寬泛意義的“institutions”等價意義上使用的,而正如我在這本小冊子的許多地方指出的那樣,當我用“制序”這個詞時,有時是與維根斯坦哲學中的“生活形式”(在德語中為“Lebensformen”)在等價意義上使用的。當然,我自己明白,熟悉維根斯坦後期哲學的方家會知道,為維根斯坦哲學中,他之所以所使用“生活形式”,完全是在“生活遊戲”與“語言遊戲”關係的最深層的哲學本體論意義上使用這個概念的,與我們今天的“Intituitional Economics”所具象地討論的“institutions”問題相距甚遠,但是,考慮論述的方便,我在許多地方有時把它們等價起來來用。至於我的這種理解是否對,是否合適,在這本有些思辨的小冊子中自己的言說是否成立,這裡只能留給讀者和哲學界和經濟學界的方家去批評了。
第二,這些年關注我經濟學寫作的學界朋友、網友、書友和學生們也許注意到,自2007年以來,我個人已經數年不再做這本書以及前邊幾本小冊子中那種抽象的和思辨的理論研究和學術思考了,也許有的朋友會覺得我這些年已經放棄了學術研究和探索之路,做起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問題研究乃至改革的“呼喊”了(見筆者的《市場、法治與民主》,2008、《大轉型》,2012,和《重讀哈耶克》,2014)。正如大家所注意到的,自2007年開始,我確實對當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現實中的一些問題投入了大量研究和評論精力,尤其是在預算民主建設、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以及中國的巨觀經濟發展問題上發表了一些粗淺意見,然而,也許在復旦之外的一些朋友可能還不知道,我這些年一直在艱苦、廣泛、和大範圍地閱讀歐洲經濟史、歐洲法制史、歐洲政治史、中國經濟史、中國法制史,乃至世界和中國科技史,以及各國的貨幣史和貨幣制度史。最近幾年,雖然我在這些寬泛的大歷史閱讀中並沒有發表多少學術論文和專著,但是自我從前些年多學科和“跨學科”(我不大喜歡用這個概念,其中包括哲學、經濟學、倫理學、人類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和一點宗教神學)的閱讀和思辨地思考人類社會的制度生成、維繫和變遷問題,轉向大範圍地讀歷史,主要還是想要理清自己的思想和認識,甚至可以說在自我驗證和檢驗自己認識。自己曾一度意識到,完全從思辨的理論邏輯和他人的研究思路來研究和思考人類諸社會的制度變遷問題,尤其是從“理性推理”來理論化這些大問題,可能會誤入歧途,甚至會產生偏見和誤識。閱讀歷史,並不盲信一些歷史資料,才能結合思辨的思考大致理清人類社會發展的一般法則和一個現代良序社會運行的基本原理
這裡要向讀者說明的是,正是由前些年我這些有點思辨思維的理論思考和研究,才會導致我對中國現實問題和2008~2009年的世界經濟衰退形成了自己獨特看法,並對西方世界的興起和明清市場經濟的興衰乃至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景談了一些個人與他人不同的看法。因而可以說,只有理解我從2001年的《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2001)、《文化與制序》(2002)、《經濟學與倫理學》(2003)乃至這本小冊子的思辨的經濟學與哲學思考的論辯理路,大家可能也才會理解我為什麼在《華爾街日報中文網》、《FT中文網》、乃至收錄在我的《市場、法治、與民主》、《大轉型》和《重讀哈耶克》等文集中是如此看問題的,也會理解在我即將出版的下一本專著《從李約瑟之謎到大分岔:西方世界興起和明清中國市場經濟興衰的歷史反思》中會如此觀察問題和進行理論和歷史的述說的。換句話說,我對當下中國問題和和歷史問題的觀察和思考,與我前些年思辨的經濟學理論思考,在理論上是一致的。因為,我這些年對一些現實問題和歷史問題的評論和述說,其基礎就在於我這幾本小冊子中所梳理出並逐漸形成的自己的一些觀察和研究問題的理論視角。換句話說,大範圍地閱讀歷史,至今還沒有
第三,正是由於上一點,作為一個生活在全球化乃至網路時代信息和知識爆炸的當代社會的一個書生和大學教師,我常常意識到,自己大範圍地、跨學科地閱讀和寫作,與其是寫給別人看的和教給學生的,毋寧說是在理清自己的思想,實際上是不斷地在整理讀書筆記 ,在用寫書和寫文章來“拷問自己”。結果,這種自己的寫作和思考在目前專業化分工似乎如此細密的現代哲學和社會科學到底是屬於哪個學科?自己的這些幾乎無學科概念的思考和探索中所形成的一些看法是否能在人類社會的知識存量中增加一點邊際增量?是否完全浪費了在知識爆炸的當代社會中讀者的有限時間(有時有些讀者閱讀時間的“機會成本”甚高)?這種研究又有何意義?對於諸如此類的問題,自己也常常反問自己,但無法自己給出確當的回答,故這裡也只能留給讀者們去評說和去評判了。
第四,從國際國內經濟學界來看,儘管前些年美國的麥克勞斯基(D.N. McCloskey, 1985, 1986, 1994)曾經探究過經濟學的修辭(Rhetoric)和話語(discourse)問題,前幾年,當代著名博弈論經濟學大家魯賓斯坦(Ariel Rubinstein, 2000)也出版過一本《經濟學與語言》的小冊子,且在最近幾年在國際上也出現了一些語言的經濟分析研究文集乃至專著,但是,就自己管窺所見,從世界範圍看,無論是在英語國家中,還是在中文和其他語種中,還很少見到有從語言學和語言哲學的角度來反思經濟學本身的語言以及這門學科的性質(nature)以及意義這類“元經濟學”(meta-economics)的問題。本來,在2005年教育部一般項目“現代經濟學的語言與修辭:一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的綜合比較視角”的資金支持下,我曾一度想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裡專門探究這個問題,即把收入本章的“語言的經濟學與經濟學的語言”的長文擴展成一本專著,但後來發現,要完成這樣的工作,不僅需要對當代哲學——尤其是語言哲學——和語言學有較深入的研究,而且要對從亞當·斯密到李嘉圖和馬克思的古典政治經濟學有深厚的思想史知識和學說的整體反思,且需要對自馬歇爾以降的西方經濟學的主流經濟學要有整體的思考和評估,而且還要對奧地利學派的經濟學、瑞典學派的經濟學,以及凱恩斯經濟學等各種流派等等有全面的深入研究和對比性的思考,這無疑是個幾十年乃至一個人一生的工作。另外,沒有經濟理論的創新,怎敢妄加評價現有經濟學的語言和方法?基於上述原因,最後自己不得不淺嘗則止,面對這個宏大的根本性問題,只是寫出了這么幾萬字的一個導論式的論文,而沒有再繼續深入探究這一問題。對此,自己有些遺憾和內疚,但自知這是自己的一個“理性的選擇”。因而,收入這本小冊子的這幾篇長文,與其說是對這教育部這一研究項目資助的一個交代,不如說是筆者對這一宏大研究問題的研究卻步於門前的一點自我解釋。然而,筆者這裡能向關注我學術研究和思想探索之路的朋友和學生們交代的是,與其說我是這一宏大研究問題的一個逃兵,不如說我這些年正在嘗試從另一個切入點將繼續思考這個問題。近兩三年來,除了大範圍地閱讀經濟史、法制史、政制史、科技史和貨幣史等等領域的專業文獻外,我花了甚多的時間和研究精力梳理了在20世紀30~40年代發生的那場牽動世界各國經濟學家的哈耶克與凱恩斯的理論論戰,並在一直思考什麼才是經濟學的真問題,現代流行的經濟理論的問題到底在哪裡,以及未來經濟學的可能發展在哪裡(見韋森,2014)。與其說最近這一思想史的專門研究是自己又開闢了另一個研究領域,而毋寧說是這一經濟學語言研究的一個延續、一個更小的入口和切入點。但是,最近以來,自己也一再自我警醒:儘管自己這些年還像一個正在做博士論文的學生一樣不斷地學習、閱讀和探索,儘管自己還算努力,但畢竟轉眼已到耳順之年了。儘管這經濟學思想史研究的小的切入口似乎更可行和更具“操作性”,但是未來中國的社會轉型以及自己的研究精力和關注點是否能允許我坐下來做這樣一個小的思想史研究領域的文獻梳理和回顧工作,即從貨幣理論與商業周期的專門思考經濟學的性質、現狀、問題和未來發展前景,目前看來還是個變數。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繁榮,未來中國還能否允許我們這些書生靜下心來專門研究這樣“陽春白雪”的經濟學問題?當下和未來中國對我們這些知識分子的理論研究的主要“召喚”(calling)是什麼?時代和我們的國家最需要我們弄清什麼理念和問題?這顯然都不能從現代經濟學的理性經濟人最大化假設來自我設定自己的研究任務的。
(5)最後,當要把這本小冊字呈現給讀者面前的時候,我想起了20世紀世界最偉大的經濟學家之一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1936年出版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的“序言”中的一段話:“撰寫這樣一本書,筆者沿著陌生的道路摸索,如果想要避免過多的失誤,他必須極度依賴批評和對話。如果一個人單獨思考太久,什麼愚蠢的事情都可以信以為真了”(Keynes, 1936, p. vii)。凱恩斯的這段話,實在是向我們這樣進行單獨思考的學人的一個切實而誠摯地警告。如果自己在一個幾乎無前人探索的思想蹊徑(甚至根本無路的荒原上)進行自我思考和探索時,很顯然研究者自己不能自我認識和自我評估。即使研究者本來就走錯了方向,但因為已走得太遠,獨自思考太久了,“可能什麼愚蠢的事情都真得信以為真了”。故此,筆者這裡謹把這本自己獨自思考的非常不成熟的小冊子捧呈到讀者面前,誠乞對這些問題感興趣的哲學、經濟學和社會科學各界的方家和讀者批評指正。
是為序。
韋森於2014年5月15日謹識於復旦

評價

韋森:《從語言的視角反思經濟學》
當下和未來中國對我們這些知識分子的理論研究的主要“召喚”是什麼?時代和我們的國家最需要我們弄清什麼理念和問題?這顯然都不能從現代經濟學的理性經濟人最大化假設來自我設定自己的研究任務。
“每個時代都給人類一個教訓但卻總是被人們所遺忘,那就是:思辨哲學從表面上來看離人們的日常生活是那么遙遠,且與人們的利益無關,但實際上卻是對人們影響最巨的東西。”
——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論自由》
經過多年對中國現實經濟與社會問題的關注,尤其是近些年對《預算法》修改和中國巨觀經濟動態的分析和評論,我目前基本上決定在未來的學習研究生涯中,再回到經濟學基本理論的研究上來。為了給自己也給媒體界朋友一個交代,我把前些年關於“language”和“institutions”的一些階段性的長篇學術文章,匯集成了這本《語言與制序》的小冊子。這次把它們薈集在一起,是想把我前些年從語言哲學和語言學的視角反思經濟學尤其是社會制度的經濟分析的一些探索再回顧整理一下,一方面梳理自己的認識,另一方面也在當今中國社會轉型的關節點與關注著同類問題的學術界同仁分享一下自己對經濟學基本問題的一些學術感悟。
第一,這裡謹就本書書名中的“社會制序”概念先做一點解釋。在自己前些年用語言哲學和語言學反思制度經濟學的問題時,以及在主編、譯校一些經濟學和社會科學的名著時,常感到受語言表達的限制和困擾。這首先就遇到所謂的西方國家“Institutional Economics”(國內一般翻譯為“制度經濟學”)中的“social institution”概念的翻譯和把握問題。在前些年的一些文著中,我一再指出,均質歐洲語(即“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這是美國著名語言學家班傑明·沃爾夫所使用的一個專用名詞,用以指英語、法語、德語和歐洲一些其他語言。很顯然,現代均質歐洲語有一個共同“祖先”拉丁語,因而有著大同小異的語法。現代均質歐洲語中所共有的“institutions”,也是從拉丁語中共同繼承下來的)中所共有的“institution”翻譯為中文中的“制度”是不合適的。因為,按照西方國家人民大眾的日常使用這個詞的寬泛涵義來判斷,儘管“institution”一詞涵蓋中文中“制度”(且主要是指“制度”)的意思,但決不限於中文(無論古代漢語,還是現代漢語)“制度”的涵義。按照英文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在英文中相當於中文的小《新華字典》)的界說,“institution”是指“an established law, custom, usage, practice, organization”(這個定義實際上取多卷本《牛津大辭典》諸多繁複定義中最核心和最簡單的一個界說)。在這一界說中,“an established organization”很顯然是指英語中“institution”的另外一重含義,即“組織、機構”的意思。依次往前,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涵蓋慣例(practice)、習慣(usage)、習俗(custom)、法律(law)。按照《牛津英語辭典》的界定,另外據筆者在英語國家十幾年的生活中對人們日常使用這個詞的觀察和體驗,我覺得除了法律這種正式制度規則外,無論社會科學界,還是人們的一般使用中,“institutions”概念是均包括人類社會中的習慣、習俗、慣例等在其中的。但問題是,一旦把“usage”(習慣)、“custom”(習俗)、“practice”、“convention”(慣例)和“law”以及“regulations”等等包括進“institutions”概念之中,你很難說個人的“習慣”是一種中文意義的制度、習俗是一種制度、慣例是一種制度。經過多年的反覆揣摩,我覺得西方文字中的“institution”一詞的核心涵義是《牛津英語大詞典》中的一種定義:“the established order by which anything is regulated.”《牛津英語詞典》中的這一定義直譯成中文是:“業已建立起來的秩序,由此所有的事物均被調規著。”這一定義恰恰又與哈耶克在《法、立法與自由》中所主張的“行動的秩序”是建立在“規則系統”基礎之上的這一理論洞識不謀而合。正是由於這一考慮,筆者前些年曾提出要把“institution”翻譯為中文的“制序”(即由規則調節著的秩序)這一點了。也正是依照《牛津英語辭典》的界定,筆者把英語以及均質歐洲語中的“institutions”理解為“個人的習慣(usage) → 群體的習俗(custom) → 習俗中硬化出來的慣例規則(convention) → 制度(formal rules, regulations, law, charters,constitution等等)” 這樣一個動態的邏輯發展過程。這是筆者在近幾年一再堅持將“institutions”翻譯為“制序”的主要理由。
儘管從各種角度看,把“均質歐洲語”中的“institution”一詞譯為中文的“制序”都能說得過去,但在現代社會中,尤其是在現代不同語言的社會科學術語的翻譯中,任何一種語言中的一個詞、一個術語被翻譯成另一種語言的一個對應詞均是一種約定俗稱的“慣例”(convention),甚至成了學術話語團體和社會各界的一種翻譯用辭的“習慣”。儘管自己覺得用“制序”對應英語以及均質歐洲語中的“institutions”是再恰當不過了,但是,在現代社會中,要新創一個詞,且讓這個新詞為學術話語團體和社會所接受,顯然不是件容易事。在我的《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出版後,我注意到一些學界朋友——尤其是一些青年朋友——慢慢開始使用這個譯法,且一直到最近還有,但是經濟學界和社會科學界大多數人還是用“制度”或其他自己偏好的中文詞對譯這個概念。結果,在近幾年的一些專欄文章和學術文章中,連我自己也較多地用“制度”而不是用“制序”這個詞了。
當然,稍注意我的文章和著作的學界同仁和學生會注意到,當我使用“制度”一詞時,基本上是在中文“正式規則”的意義上來使用的,並不是在“習俗”、“慣例”、“組織”、“機構”和“建制”的意義上來使用的。這是近些年我同時使用“制度”和“制序”兩個詞的緣由。換句話說,我使用中文的“制度”時,實際上就是指中文的作為正式規則的制度;而使用“制序”時,則是直接“對譯”的英語的“institutions”。在如何翻譯英語的“institution”這個問題上,這幾年我常常想,這個概念與英語語言中的一些親屬稱呼名詞一樣,嚴格說來在中文中並沒有對應詞。如“uncle”、“aunt”等這些英語中的概念,在中文中嚴格來說並沒有對應概念。前者有“伯伯、叔叔、舅舅、姑父、姨父”等意,而後者有“伯母、嬸母、姑母、姨母、舅母”等意(在要區分的場合,最多也只能做到區分paternal aunt——即父方的——指的是伯母,姑姑和嬸嬸,而maternal aunt——即母方的——指的是姨母和舅母等,遠沒有漢語中親屬關係的稱呼這樣精準到位)。英文中就是籠而統之地有這類“uncle”、“aunt”等稱呼概念,我們難道也在漢語中硬造出一個詞來統稱這類英語中的稱呼名詞?那又翻譯成什麼呢?同樣,在英文中,一個“institution”概念涵蓋中文的“習慣”、“習俗”、“慣例”、“法律”、“制度”,“建制”、“組織”、“機構”、“名人”等含義,那為什麼今天我們就試圖用一個“制度”或“慣例”(華師大楊國榮教授譯法)、“建制”(哲學家陳嘉映和華師大童世駿教授的譯法)等用這個英文詞的一意以偏概全地統譯它呢?這豈不成了用“伯伯”或“舅舅”統譯英文中的“uncle”,或用“伯母”或“姑母”來統譯“aunt”了?當然,考慮到在當代經濟學中的“institutional economics”已經相當發展,有三四位經濟學家已經分別獲諾貝爾經濟學獎,還是應該把“institution”對譯成一個確定的中文,且由於國際上的institutional economists 基本上是從產權、契約和法律制度的角度研究經濟問題,把它翻譯為“制度經濟學”仍然說得通。
現在,在重新匯集本書的幾篇文章成這本小冊子時,到底是用“語言與制序”,還是用“語言與制度”?是否應該放棄自己從前經過數年推敲才在1998年回國後決定新創的“制序”這個概念?我自己反覆考慮再三,也徵求了身邊幾個學生的意見,最後還是把它保留下來。這裡謹向讀者和學界同仁說明的是:凡是在本書中以及在前邊幾本小冊子用“制序”的地方,均是在英語和均質歐洲語種中寬泛意義的“institutions”等價意義上使用的,而正如我在這本小冊子的許多地方指出的那樣,當我用“制序”這個詞時,有時是與維根斯坦哲學中的“生活形式”(在德語中為“Lebensformen”)在等價意義上使用的。當然,我自己明白,熟悉維根斯坦後期哲學的方家會知道,在維根斯坦哲學中,他之所以使用“生活形式”,完全是在“生活遊戲”與“語言遊戲”關係的最深層的哲學本體論層面上使用這個概念,與我們今天的“Institutional Economics”所具象地討論的“institutions”問題相距甚遠,但是,考慮論述的方便,我在許多地方有時把它們等價起來使用。至於我的這種理解是否正確,是否合適,在這本有些思辨性的小冊子裡,我的言說是否成立,這裡只能留給讀者和哲學界和經濟學界的方家去批評了。
第二,這些年關注我經濟學寫作的學界朋友、網友、書友和學生也許注意到,自2007年以來,我個人已經數年不再做這本書以及前邊幾本小冊子中那種抽象的和思辨的理論研究和學術思考了。也許有的朋友會覺得我這些年已經放棄了學術研究和探索之路,做起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問題的研究乃至改革的“呼喊”了(見筆者的《市場、法治與民主》,2008;《大轉型》,2012;《重讀哈耶克》,2014)。正如大家所注意到的,自2007年開始,我確實對當下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中的一些問題投入了大量研究和評論精力,尤其是從預算民主建設上推動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和在巨觀經濟發展問題上發表了一些粗淺意見。然而,也許在復旦之外的一些朋友可能還不知道,我這些年一直在艱苦和廣泛地閱讀歐洲經濟史、歐洲法制史、歐洲政治史、中國經濟史、中國法制史,乃至世界和中國科技史以及各國的貨幣史和貨幣制度史。最近幾年,雖然我在這些寬泛的大歷史閱讀中並沒有發表多少學術論文和專著,但是自我從前些年多學科和跨學科(我不大喜歡用這個概念,其中包括哲學、經濟學、倫理學、人類學、政治學、法學、社會學和一點宗教神學)的閱讀和思辨地思考人類社會的制度生成、維繫和變遷問題,轉向大範圍地讀歷史,主要還是想要理清自己的思想和認識,甚至可以說在自我驗證和檢驗自己的認識。我曾一度意識到,完全從思辨的理論邏輯和他人的研究思路來研究和思考人類諸社會的制度變遷問題,尤其是從“理性推理”來理論化這些大問題,可能會誤入歧途,甚至會產生偏見和誤識。但是,這裡要向讀者說明的是,正是由前些年我這些有點思辨思維的理論思考和研究,才會導致我對中國現實問題和2008至2009年的世界經濟衰退形成了自己的獨特看法,並對西方世界的興起和明清市場經濟的興衰乃至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前景談了一些個人的看法。因而可以說,只有理解了《社會制序的經濟分析導論》(2001)、《文化與制序》(2002)、《經濟學與倫理學》(2003)乃至這本小冊子的思辨的經濟學與哲學思考的論辯理路,大家才可能理解我為什麼在華爾街日報中文網、FT中文網的專欄文章里,以及《市場、法治、與民主》《大轉型》和《重讀哈耶克》等文集中如此看問題,也會理解在我即將出版的下一本專著《從李約瑟之謎到大分岔:西方世界興起和明清中國市場經濟興衰的制度經濟學反思》中為什麼會如此觀察問題和進行理論、歷史的述說。換句話說,我對當下中國問題和歷史問題的觀察和思考,與我前些年的思辨的經濟學理論思考,在理論上是一致的。因為,我這些年對一些現實問題和歷史問題的評論和述說,其基礎就在於我這幾本小冊子中所梳理出並逐漸形成的自己的一些觀察和研究問題的理論視角。
第三,正是由於上一點,作為一個生活在全球化乃至網路時代信息和知識爆炸的當代社會的一個書生和大學教師,我常常意識到,自己大範圍地、跨學科地閱讀和寫作,與其說是寫給別人看的和教給學生的,毋寧說是在理清自己的思想,實際上是不斷地在整理讀書筆記,在用寫書和寫文章來“拷問自己”。結果,這種自己的寫作和思考在目前專業化分工似乎如此細密的現代哲學和社會科學到底是屬於哪個學科?自己的這些幾乎無學科概念的思考和探索中所形成的一些看法是否能在人類社會的知識存量中增加一點邊際增量?是否完全浪費了在知識爆炸的當代社會中讀者的有限時間(有時有些讀者閱讀時間的“機會成本”甚高)?這種研究又有何意義?對諸如此類的問題,自己也常常反問自己,但無法給出確當的回答,故這裡也只能留給讀者去評說和去評判了。
第四,從國際國內經濟學界來看,儘管前些年美國的經濟學家麥克勞斯基(D.N. McCloskey)曾經探究過經濟學的修辭(rhetoric)和話語(discourse)問題,前幾年,當代著名博弈論經濟學大家魯賓斯坦(Ariel Rubinstein)也出版過一本《經濟學與語言》的小冊子,且在最近幾年在國際上也出現了一些語言的經濟分析研究文集乃至專著,但是,就自己管窺所見,從世界範圍看,無論是在英語國家中,還是在中文和其他語種中,還很少見到有從語言學和語言哲學的角度來反思經濟學本身的語言以及這門學科的性質(nature)以及意義這類“元經濟學”(meta-economics)的問題。本來,在2005年教育部一般項目“現代經濟學的語言與修辭:一個馬克思主義經濟學與西方經濟學的綜合比較視角”的資金支持下,我曾一度想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裡專門探究這個問題,即把收入本章的“語言的經濟學與經濟學的語言”的長文擴展成一本專著,但後來發現,要完成這樣的工作,不僅需要對當代哲學——尤其是語言哲學——和語言學有較深入的研究,而且要對從亞當·斯密到李嘉圖和馬克思的古典政治經濟學有深厚的思想史知識和學說的整體反思,且需要對自馬歇爾以降的西方經濟學的主流經濟學有整體的思考和評估,而且還要對奧地利學派的經濟學、瑞典學派的經濟學,以及凱恩斯經濟學等各種流派有全面的深入研究和對比性的思考,這無疑是幾十年乃至一個人一生的工作。另外,沒有經濟理論的創新,怎能妄加評價經濟學的語言和方法?基於上述原因,最後自己不得不淺嘗輒止,面對這個宏大的根本性問題,只是寫出了這么幾萬字的一個導論式的論文,而沒有再繼續深入探究這一問題。對此,自己有些遺憾和內疚,但自知這是一個理性的選擇。因而,收入這本小冊子的這幾篇長文,與其說是對教育部這一研究項目資助的一個交代,不如說是筆者對這一宏大研究問題的研究卻步於門前的一點自我解釋。然而,筆者這裡能向關注我學術研究和思想探索之路的朋友和學生交代的是,與其說我是這一宏大研究問題的一個逃兵,不如說我這些年正在從另一個切入點繼續思考這個問題。近兩三年來,除了大範圍地閱讀經濟史、法制史、政制史、科技史和貨幣史等領域的專業文獻外,我花了甚多的時間和研究精力梳理了在二十世紀三十至四十年代發生的那場牽動世界各國經濟學家的哈耶克與凱恩斯的理論論戰,並在一直思考什麼才是經濟學的真問題,現代流行的經濟理論的問題到底在哪裡,以及未來經濟學的可能發展在哪裡(見拙著《重讀哈耶克》)。與其說最近這一思想史的專門研究是自己又開闢了另一個研究領域,毋寧說是這一經濟學語言研究的一個延續、一個更小的入口和切入點。但是,最近以來,自己也一再自我警醒:儘管自己這些年還像一個正在做博士論文的學生一樣不斷地學習、閱讀和探索,儘管自己還算努力,但畢竟轉眼已到耳順之年了。儘管這經濟學思想史研究的小的切入口似乎更可行和更具“操作性”,但是未來中國的社會轉型以及自己的研究精力和關注點是否能允許我坐下來做這樣一個小的思想史的文獻梳理和回顧工作,即從貨幣理論與商業周期來專門思考經濟學的性質、現狀、問題和未來發展前景,目前看來還是個變數。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和經濟高速增長和社會繁榮,未來中國還能否允許我們這些書生靜下心來專門研究這樣“陽春白雪”的經濟學問題?當下和未來中國對我們這些知識分子的理論研究的主要“召喚”(calling)是什麼?時代和我們的國家最需要我們弄清什麼理念和問題?這顯然都不能從現代經濟學的理性經濟人最大化假設來自我設定自己的研究任務。
最後,我想起了二十世紀世界最偉大的經濟學家之一凱恩斯在1936年出版的《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的“序言”中的一段話:“撰寫這樣一本書,筆者沿著陌生的道路摸索,如果想要避免過多的失誤,他必須極度依賴批評和對話。如果一個人單獨思考太久,什麼愚蠢的事情都可以信以為真了”。凱恩斯的這段話,實在是對我們這樣單獨思考的學人的一個切實而誠摯的警告。如果自己在一個幾乎無前人探索的思想蹊徑(甚至根本無路的荒原上)進行自我思考和探索時,很顯然研究者自己不能自我認識和自我評估。即使研究者本來就走錯了方向,但因為已走得太遠,獨自思考太久了,“可能什麼愚蠢的事情都信以為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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