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導比例

誘導比例

誘導比例(induced proportion)是比例的一種恆等變形,對於一個已知比例的某些項,施行某些運算,可以得到一些新的比例,這些新的比例叫做從已知比例得到的誘導比例。例如:合比定理、分比定理、合分比定理等比定理、連比定理等,都是誘導比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誘導比例
  • 外文名:induced proportion
  • 所屬學科:數學
  • 所屬問題:算術
  • 簡介:比例的一種恆等變形
  • 舉例:合比定理、分比定理、等比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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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誘導比例是比例的一種恆等變形,對於一個已知比例的一些項施行若干運算而得出一些新比例,稱為已知比例的誘導比例。從已知比例a/b=c/d可得下列誘導比例:
1.第一個比的兩項之和(或差)比其後項,等於第二個比的兩項之和(或差)比其後項,即
2.第一個比的兩項之和(或差)比其前項,等於第二個比的兩項之和(或差)比其前項,即
3.第一個比的兩項之和比它們的差,等於第二個比的兩項之和比它們的差,這稱為合分比定理,即
4.從上述性質1,2和3再利用更比定理反比定理,尚可得出下列誘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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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比例中,它的兩個外項的積等於兩個內項的積。這叫做比例的基本性質。用式子表示這一性質,就是:
如果
(a、b、c、d都不等於零)
那么ad= bc。
證明用bd去乘
的兩邊,即
所以,ad= bc。
下面分析一下ad=bc的誘導比例
由此性質可以推出:
如果兩個數的乘積等於另外兩個數的乘積,那么這四個數成比例(也就是可以組成比例)。用式子表示,就是
如果ad=bc,那么
證明用bd去除ad=bc兩邊,即
我們還可以分別用cd、ab、ac去除ad=bc兩邊,得到不同的比例:
如果把(1)、(2)、(3)、(4)四個比例的左右兩邊對調,那么又可以得到四個比例: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兩個數的積等於另外兩個數的積,那么這四個數就可以組成八個比例。這八個比例的形式不同,也就是各個數在比例中的位置不同。這八個比例叫做ad=bc的誘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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