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法

評價法(assessment method) 選拔和評價員工工作能力的一種方法。主要用於職業招聘、管理人員選拔、工作績效評估等領域。把待評價人員置於一個模擬的工作環境中,要求他們在規定的時間裡按一定的角色參加一系列模擬的活動,解決模擬的問題,完成相應的工作,充分表現自己在各方面的能力。也可採用面談、心理測驗等方法作進一步補充考察。為保證其有效性,一般要注意以下幾點:(1)進行工作分析,目的是了解所模擬工作的關鍵環節和基本要求;(2)培訓評價人員,以保證各個評價人員能從相同的維度對受評人員做出評價;(3)專家評定、民眾評定和自我評定相結合。 評價性閱讀(evaluative reading) 亦稱“批判性閱讀”。是閱讀理解的升華。美國N_B.史密斯提出的閱讀層次之一。通過閱讀,對所讀材料作出鑑定和判斷,提出關於詞句篇章的精確性、敘述內容的真實性、思想觀點的鮮明性以及作者的風格與才能、人物的情感與心理等方面的評價。以理解性閱讀為前提,只有在仔細辨別、全面分析、深入鑽研課文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對課文作出準確有效的評價。

評價法是信號檢測論的基本方法之一。又稱多重決策法,或評級量表法。主試確定信號和噪音的先驗機率。被試的反應不是簡單的“有信號”或“無信號”方式,而是將被試從“有信號”到“無信號”這一感覺的連續體規定出不同的感覺評價等級,然後讓被試根據對所呈現刺激的自信度情況,報告有信號(或無信號)的評價等級。
如:先給被試呈現五十個漢字,之後給被試呈現的漢字中,有30%的漢字是之前呈現過的(先驗機率為0.3),用五個等級來讓被試判斷這之後呈現的漢字是否是之前呈現過的。五個等級分別為:相當肯定沒有呈現過,一般肯定沒有呈現過,不確定,一般肯定呈現過,非常肯定呈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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