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章潤

許章潤

許章潤,男,1962年10月出生於安徽廬江縣。先後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憲政理論和儒家人文主義與法學等,系新時期古典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品有散文集《坐待天明》。許章潤座右銘是:半日靜坐,半日讀書;寬其程限,緊著工夫。

基本介紹

任職情況,學歷經歷,學術成果,專著,教材,譯著,1995年後主要論文,書評,1995年後主要譯文,相關事件,

任職情況

清華大學法治與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清華法學》主編;
曾任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人文學院後殖民主義理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senior research fellow),德國波恩大學訪問學者,法國埃克斯-馬賽三大訪問教授;
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全國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會副會長。
天則經濟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華東政法學院南京大學法學院華南理工大學江蘇大學等校客座或兼職教授。

學歷經歷

學術成果

專著

《監獄學》,大32開本,309頁,北京: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許章潤許章潤
刑罰學》,與邱興隆合著,大32開本,422頁,北京:民眾出版社1988年1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2版。
The Confucian Misgivings Ph. D thesis, presented to Faculty of Law, Th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in October 1999.
《說法 活法 立法》,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即出。

教材

《犯罪學》,與儲懷植教授共同主編,全國高等院校法學系列統編教材,大32開本,400頁,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監獄學》,與邵名正教授共同主編,全國高等院校法學系列統編教材,大32開本,345頁,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譯著

《各國矯正制度》,合譯,小32開本,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
《矯正導論》,校譯,大32開本,北京: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國際範圍內的被害人》,合譯,大32開本,58+569頁,同上,1992年版。
《文化衝突與犯罪》,1994年起在《青少年犯罪研究》(北京)雜誌連載。
《初民社會的犯罪與習俗》,《南京大學法律評論》(南京)第8-9期連載,1997-98年。

1995年後主要論文

近代英國向海外的兩次移囚及其文化啟示(北京:《比較法研究》1995年第2期,頁180-94)
清末對於西方獄制的接觸與研究(南京:《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5年秋季號,頁38-49)
罪孽理念與罪刑關係(北京:《比較法研究》1996年第3期,頁310-27)
內行的外行話(北京:《讀書》1997年第3期,頁102-4)
說法 活法 立法(北京:《讀書》1997年第11期,頁8-11。英文本刊於墨爾本大學法學 院的《亞洲法研究》Journal of Asian Law Studies 1999年第1卷第1期)
天意 人意 法意(北京:《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1期,頁103-110)
憲法與帳單(北京:《讀書》1998年第3期,頁102-7)
也談“中國問題”及其現代性(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1998年4月號,頁101-5)
抗戰前後的兩種憲政觀(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1998年6月號,頁65-70)
梁漱溟論中國人的人生態度與法律生活(北京:《中外法學》1998年第6期,頁17-27)
無主土地:一個法律神話(北京:《讀書》1999年第7期,頁11-17)
論梁漱溟對西方法的理解(香港:《二十一世紀》1999年10月號,頁93-101)
法律理性與人類正義──對於朱理思·斯通教授任聘案的社會—學術史分析(北京:《中國學術》2000年第3期即刊)

書評

《法制及其本土資源》隨談(北京:《比較法研究》1997年第1期,頁109-111)
蔡樞衡與《中國法律之批判》(北京:《比較法研究》1999年第2期,頁287-291)

1995年後主要譯文

澳大利亞的立法制度(北京:《行政法研究》1995年第1期)
在文化與社會變遷語境中對於青少年犯罪的詮釋(北京:《青少年犯罪研究》1996年第4期,頁35-8)
日本私法制度與對於商務活動的公共控制:法典的作用(北京:《比較法研究》1997年第4期,頁417-25)
翻譯理論:後殖民主義的位格(香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1997年冬季號,頁)
澳大利亞公民權的法律基礎(北京:《外國法譯評》1997年第2期,頁19-26)
恩理科·菲利(福州:《社會公共安全研究》1997年第1期,頁)
帝國的法律(北京:《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4期,頁337-346)
法律與歷史:黑白之間(同上,頁347-360)
社會價值與澳大利亞法理學(同上,頁361-376)
聯邦制國家憲法法院:對於美國與澳大利亞的比較研究 (同上,頁397-416)
(以上四篇為《比較法研究》的“澳大利亞法律專號”所譯)
1. “Prison education and its social foundation in China”, in Bill Forster (ed.), Behind the bar: comparative education studies in the international penal perspective (Leceister, England: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8) .
2. “Facing difference: relations, changes and the prison sector in contemporary China” (with Dr. Michael Dutton), in Robert P. Weiss and Nigel South(ed.), Comparing prison systems(Amsterdam: Gordon and Breach Publishers, 1998).
3.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riminal re-education, training and employment in China”, in Bob Semmens and Sandy Cook (eds.), The conference 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forum on education in penal system( Melbourne: 1994).
4. “Talk law, live law and make law(s)”, in the Journal of Asian Law, No.1, Vol. 1,1999 (Sydney: Federal Press).
5. “Liang Shu-ming’ s narrative concerning Chinese understanding of life and legal reality”, in Journal of Asian Law Studies, No.2, Vol. 1, 2000 (Melbourne: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Press, forthcoming).

相關事件

由廣州大學人權研究院、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聯合主辦的“建設法治社會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研討會在11月12日上午圓滿成功。該次研討會以其高質量、高水平、深角度的學術探討為我國法治社會建設翻開了新篇章,也是對十八大會議上提出的“依法治國”理論的深層次實務解析。
出席本次研討會的主要嘉賓有:被譽為中國“法學三傑”的江平李步雲郭道暉三位國內權威學者教授,還有姜明安許章潤張千帆等國內著名教授以及法務實踐者楊在明學者型律師。與會嘉賓就“法治社會的建設與發展”為主題展開了熱烈的探討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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