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保楊於2017年12月經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選舉為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其代表資格經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確認符合法定程式。在2021年廣東省兩會期間,他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中的農業項目建設用地難題提出專項建議,重點關注數字農業對農民增收的推動作用及科技企業參與農業現代化的趨勢。
基本介紹
- 當選時間:2017年12月
- 選舉單位:湛江市
- 確認時間:2018年1月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 任職屆次:第十三屆
- 任期周期:5年(2018-2023)
當選背景,資格確認,代表履職,社會影響,
當選背景
2017年12月20日,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召開,選舉產生54名廣東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許保楊在會議上獲得正式當選。此次選舉嚴格按照《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開展,代表候選人名單經民主協商和法定程式確認。
資格確認
2018年1月23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對全省796名當選代表的資格進行審查,確認許保楊等55名湛江地區代表的資格合法有效。審查過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相關規定,確保選舉結果符合法定代表名額分配及投票程式要求。
代表履職
2021年1月,許保楊作為廣東省第十三屆人大代表在兩會期間提交專項建議,聚焦農業產業用地困境與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關聯性問題。該建議指出:
- 農業項目建設面臨用地指標審批周期長、土地使用性質轉換難等現實障礙;
- 數字農業技術的套用可提升農產品附加值,但需配套政策支持農業科技企業參與;
- 解決用地難題有助於推動城鄉資源整合,促進鄉村產業轉型升級。
社會影響
許保楊提出的建議被納入省級人大會議討論議程,相關觀點通過廣東廣播電視台觸電新聞等官方媒體傳播。其履職行為體現了人大代表在政策制定與基層需求間的橋樑作用,對廣東省完善鄉村振興配套政策具有參考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