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

計程車

計程車,台灣稱作計程車,港澳區稱為的士,新加坡及馬來西亞一帶則稱為德士;是按表收費的交通工具,收費一般較其它交通工具高。 計程車載客量不多,一般只有4個座位。搭乘計程車除了揚手招呼外,還可利用電話預約。但是在中國大部分都是招手即停,很少有電話預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計程車
  • 外文名:taxi
  • 別名:計程車,德士,的士
  • 拼音:ji cheng che
  • 詞性:名詞
各國的士,的士歷史,服務,交易會時期,幾經周折,里程表計價器,經營方式變化,車身顏色歷史,

各國的士

【讀音】jì chéng chē
【英文】“TAXI”為「taximeter」之略稱,即為「計程表」或 [里程計]。
韓國的計程車
韓國的計程車分為模範計程車及一般計程車,此外亦有大型計程車。一般計程車為銀色車身,收費較廉宜,首2公里起表價為1900韓圓,此後每168米或每41秒加收100韓圓,夜間另收附加費。模範計程車為黑色車身,收費較昂貴,首3公里起表價為4500韓圓,此後每144米或每35秒加收200韓圓,夜間不收附加費。
韓國計程車韓國計程車
韓國的一般計程車實施共乘制度,司機會按前往目的地的路線決定是否等候另一個客人。
模範計程車司機懂基本英語,不懂韓語旅客若不介意金錢可選乘模範計程車。
香港的計程車
香港市區計程車主條目:香港的士
香港的計程車,叫作「的士」(TAXI的廣東話音譯)。香港計程車分3種,分別是:市區的士(紅色車身)、新界的士(綠色車身)及大嶼山的士(藍色車身),3種計程車中只有市區的士能在全港各處行走(除大嶼山南部及愉景灣),新界的士只能在新界部分地區內行走(此外,新界的士亦可以指定路線前往荃灣捷運站、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觀塘順利邨、沙田馬場、坑口捷運站、香港國際機場、青衣捷運站及香港迪斯尼樂園度假區),大嶼山的士則只能在大嶼山南、東涌、機場及迪斯尼行走。
香港的計程車以首2公里為基本車費,以市區的士為例,其起表價為15元港幣,新界的士為12.5元,大嶼山的士則為12元。然後每200米或每分鐘等候時間,按的士種類加收1.2至1.4元港幣。
香港計程車香港計程車
澳門的計程車
澳門的士分為黑色的,以行走里數收費;和黃色的電召的士,收費跟黑色的士一樣。收費為首1500米為11元澳門幣,其後每180米1元澳門幣。前往凼仔及路環另收附加費。黑色的士分為4座位、5座位和7座位。
澳門計程車澳門計程車
新加坡德士
新加坡計程車名為「德士」,新加坡共有6家德士,公司,分別是:康福Comfort 、城市City Cab、SMRT、Trans-Cab、捷達Premier Taxis、Smart Cab。其中SMRT更有提供高級德士服務,分別是平治E-Class和倫敦德士,不過收費比起一般德士高出許多。新加坡的一般德士和香港的的士車款相同為豐田皇冠。新加坡德士計費方式為(皆以坡幣計算),首1公里.4元,之後每0.25公里(第1.01-10.0公里)/0.2公里(第10.01公里或以後)收.1元;每30秒等候也收.1元;若用電話叫車要加.2元(馬上到)或.2元(預約時間)。新加坡德士車費超過元可以刷卡(但要收3%作為附加費)。新加坡德士在午夜乘車車資為表上的金額之1.5倍,另外假日和前夕車費也加元;若自樟宜機場出發也要加到元不等的金額。新加坡對私家車數量管制嚴格,除了擁車條件高之外,若是在尖峰時刻進入市區(CBD)都要收費,德士也不例外。新加坡招車最好站在Taxi Stand,除非是午夜才有可能隨便招車。
新加坡德士新加坡德士
註:.0坡幣=.0港幣
台灣的計程車
台北市的計程車
中華民國禁止標誌禁7:禁止空計程車進入台灣通常以「計程車」稱之。台灣計程車之車身一律漆為黃色,並懸掛白底紅字車牌,車頂置「TAXI」或「出租汽車」燈箱。此外,計程車在台灣亦被民眾稱為小黃。
台灣計程車大部份采「靠行制度」,計程車駕駛員需考到職業小型車的駕駛執照後,再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透過車行中介取得車輛才可執業。在一定條件且政府有開放時,才可申請成為「個人車行」。因為采靠行制度,計程車駕駛員常被車行剝削,導致種種不公平現象產生,甚至發生過不同車行或車隊間的計程車司機鬥毆的事件。政府在數年前,開放了成立計程車合作社,以改善靠行制度的弊端。另外在台北都會區,也盛行電話叫車,以車隊的模式經營叫車中心,由無線電或衛星定位方式派遣計程車,既便利乘客,也讓計程車駕駛員的收入增加。
台灣計程車在路邊相當容易攔截,由於空車率頗高,許多計程車駕駛會主動靠邊詢問是否要坐車。台灣的消費者有挑好車的習慣,外觀內裝乾淨整潔會相較受到消費者個青睞。
至於台北陽明山區也有計程車司機在山下正在等公車的民眾是否願意多人包一台車,以每人固定收費方式上山。
台灣計程車台灣計程車
計程收費
台灣絕大多數計程車以里程數計費,為台北為例,首1.5公里收新台幣70元,此外,每0.3公里增收新台幣5元;至於停車時間每兩分鐘5元。
晚上11時至翌晨6時期間采夜間加成收費,首1.2公里收70元,隨後每0.25公里收5元,停車時間則是縮短為每1分40秒收5元。春節期間約6至8天全天以夜間模式收費,並於夜間照表再加收20元(台北市區)。
台灣其它各城收價方式大致相同,亦多較台北市低廉。但一般來說,自機場或車站出發的計程車,會增收一筆額外費用,約新台幣10元(行李箱服務費)。另外,由於從市區前往機場的計程車,若不具排班資格,回城不得載客,以致於可能加收跳表50%的車資。少數地區則以喊價決定價格,例如台東市、基隆市。
北京的計程車
北京市的計程車收費按車型計算。在北京,計程車稱作「的」(讀若『滴』),招呼計程車叫做「打的」,計程車司機稱為「的哥」或「的姐」,計費收據叫“的票”。有私家車也在馬路上非法攬客,稱為“黑的”。 2005年北京計程車開始了新一輪的更新換代,淘汰了使用了十多年的紅色天津夏利。車價基本統一為1.6元/公里,起價3公里10元。車身統一色調,為3條2色,車身主要為金色,車頂與包圍顏色一致,一般為藍色、綠色或紫色。車頂燈箱與車門上印有公司縮寫。
上海的計程車
跟北京一樣,在上海乘坐計程車叫做「打的」。(註:“打的”這種說法來自北京,在上海話中計程車被稱為"差頭")
上海出租汽車是城市公共運輸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全市有出租汽車企業261家,從業人員近10萬人,出租汽車近43000輛,旅遊包車和租賃車等8000多輛。全行業日均客運量近300萬人次,約占上海客運總量的24%。
廣州的計程車
廣州市民稱呼計程車為的士、打計程車為“打的”。
日本的計程車
在日本,市內任何道路都可以攔截出租,可是計費方式是按距離和所稱時間計算的,
所以遇到塞車,常會出現意想不到的價錢。

的士歷史

服務

20世紀四五十年代,計程車並不是誰都可以隨便乘坐的。當年,計程車專門負責接待來穗的外國元首、政府首腦與高級官員、參加交易會的外商、海外華僑、港澳同胞等等,被譽為廣州市的“國賓車隊”,需要外匯券才能乘坐。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租汽車的經營方式發展為定點候客,乘客到站找車,司機接單載客。而司機完成一趟接待任務後,必須空車趕回服務點等候下一次的出車指示,不得中途載客。 上世紀70年代中後期,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改善,市民對計程車的需求也日益增長。 1978年春天,毗鄰港澳的廣州逐步打開對外開放的視窗,一些新的經營觀念和服務方式開始衝擊南粵大地。廣州市汽車公司從香港市民“打的”中得到啟發,毅然決定結束歷年來“路上空駛的士不載人”的怪現象,在1978年4月春交會期間用中英文印製的近萬張《告來賓信》送到了國內外乘客的手中:“在沒有汽車服務點的地方需要用車時,如遇空車可招手示意叫車。”這是國內出租汽車行業的第一次改革,打破了歷年來傳統的封閉型服務方式和經營老格局,隨後“揚手即停”服務迅速在全國鋪開。

交易會時期

廣州交易會剛開那幾年,與會客商還不算多,60輛計程車勉強能應付,實在緊張就到各單位去借調。那時,加上各級領導專車,整個廣州市的小車也不過100輛。 到了20世紀70年代,參加交易會的外賓日漸增多,即便司機從早上七八點一直工作至晚上十一二點,仍滿足不了賓客們的需求。 1957年第一屆交易會大會組織從省屬單位抽調大客車4輛、小轎車1輛,供國內與會人員上下班使用;交易會開幕、閉幕酒會和文藝晚會用車再租用部分公共汽車。以後隨著交易會規模擴大,需要借調的車輛不斷增加,社會上可供為交易會服務的車輛畢竟有限。1965年秋交會從省市機關團體和駐穗部隊借調大小汽車150輛,但仍不敷使用,只好再從佛山地區調來小轎車7輛。為了緩解用車緊張,經國家批准,交易會陸續購置了國產車和進口了大小車輛,提高了自身的接待能力。但由於車輛增加而司機不夠,上世紀70年代中期,每屆交易會仍從佛山、惠陽、肇慶等地區抽調數十名司機來支援。 1973年,周恩來總理特批“廣汽”獲增購200輛日本豐田皇冠等車輛,並從部隊中抽調一批曾參加過抗美援越的軍人充實司機隊伍。此後,“廣汽”又分批多次引進車輛,於20世紀70年代末達到了600輛左右,基本解決了交易會的“坐車難” 但交易會用車狀況根本好轉是在改革開放以後。首先是因為社會整體經濟實力增強,交易會所需租借輛數量容易落實。其次,交易會自備車輛也有較大增加。第三,從1980年起,交易會用車由過去的無償服務改變為按章收費,為合理使用和發揮車輛效能起到了促進作用。最後,交易團自帶車輛不斷增加。

幾經周折

從1956年的商展會至1970年春交會,大會期間來賓來往於住地與會館間,由大會安排一定車輛負責接送。廣州市汽車公司、市三輪車管理總站為方便來賓用車,分別在交易會會址、西濠二馬路、海珠南路和華僑大廈等地段設立小汽車和三輪車營業站,派專人管理。凡佩帶來賓條的來賓優先乘車。 從1970年秋交會開始,大會不再設專車接送客商。在客商住地和交易會會址,由市交通運輸局、市服務局小車公司適當增加小汽車、微型汽車、機動三輪車供客商租用。從1981年春交會開始,外賓來往住地與會館之間,由大會恢復安排大客車接送,實行有償服務。1987年春交會取消大客車接送來賓,全市投入交易會的接待車達6000多輛,並加強了指揮調度,從而滿足了交易會來賓用車的需要。 此後,一些賓館、酒店為在競爭中取得主動地位,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推出新的服務項目,如派車到車站、機場、碼頭免費接送來賓和免費接送客商往返交易會等。

里程表計價器

20世紀80年代以前,廣州出租汽車還沒有安裝計價器,每一趟接待任務結束後,司機會根據里程表來計算出車輛行走公里數,然後進行收費。那時,不論車輛是何種型號,一律每公里收費五六角不等。價格會根據市場變化有升有降,並不固定。 1979年後,在改革開放大潮的推動下,廣州出租汽車行業迎來了發展的春天,出租汽車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湧現,車量劇增了近10倍。到1985年,廣州出租汽車企業逾百家、車輛近7000台,打破了出租汽車業以往只有“廣汽”一家的格局,形成“百家爭鳴”的局面。然而,行業迅猛發展也產生了很多問題,經營管理有漏洞,司機服務不規範,向乘客漫天要價的現象屢禁不止。針對這種情況,“廣汽”為了淨化行業之風,誠信服務市民,於1979年率先在全國引進了出租汽車計價器,規定司機必須按表收費,從而維護了消費者的利益,為出租汽車規範服務和提高服務質量起到表率作用。 隨著計價器的使用,“廣汽”把當時的出租汽車分為了甲、乙兩等,甲等車為3公里打表,起步價為1.35元,每公里價格為0.45元;乙等車同為3公里打表,起步價為1.5元,每公里價格為0.35元。1997年7月起,以2公里為起步價,每公里收費2.2~2.6元。2002年底起,以2.3公里為起步價,目前基本上每公里收費2.60元。

經營方式變化

1992年前,廣州市出租汽車司機是企業的固定工。 1992年後,全面趨向採用租賃(全承包)或融資租賃(供車)的經營模式,企業與司機之間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主體資格建立經濟契約關係。
使用年限變化
1997年7月15日,出租汽車的使用年限從原規定的14年縮短為8年。 2006年縮短為50萬公里。
車型
20世紀五六十年代:華沙、伏爾加
1972年(第一次轉型):豐田皇冠
1979年(第二次轉型):豐田、本田、日產、五十鈴、鈴木等
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夏利、桑塔納
1996年起:捷達

車身顏色歷史

1996年以前,廣州的士是五顏六色的,如中國大酒店的的士是黃色的,花園酒店的的士是綠色的,白天鵝賓館的的士是白色的,紅色的士最多,因為廣州人認為紅色代表吉利,婚嫁用車非紅色的士莫屬。 1996年,“當時政府有關部門表示要向香港的士業統一標識的做法學習,因而專門開會發文,要求全廣州的的士必須實行‘四統一’,即統一車身、座椅、著裝顏色,統一語音表聲音。”這樣做的理由,一是方便乘客辨認計程車,二是有利於政府管理,三是保障計程車經營權權益。也就是說,市內車統一紅色車身,銀色車頂。而給的士換色的錢,也是政府出大頭,從城市建設附加費中支出,企業和個人出小頭。 2003年8月,恢複本來面目。 這次政府部門要學習的是上海的做法———不統一標識,理由為:一是讓廣州計程車成為一道流動風景線;二是打造企業品牌,讓市民有選擇權和監督權;三是紅色車容易引起煩躁情緒和視覺疲勞。千台的士以上一級企業可以自選顏色,五彩繽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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