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符號學

視覺符號學visual semiotics

符號學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非語言符號系統中的視覺表意。由於視覺符號與語言在本質結構上存在巨大差異,視覺符號學的建立也存在重大的挑戰。視覺符號以“感知渠道”為界定坐標,旨在為各種藉助視覺進行傳播的符號建立起一種共通性的理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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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發現

索緒爾預設了語言的線性特徵,而雅柯布森(RomanJakobson)的興趣在於接受者與視覺符號的內在差異。在更普遍意乂上,布拉格學派模式喚起了這樣一種轉換——將一個符號轉變成為一個具體的可感之物。視覺符號研究較早期的對象主要是繪畫、雕塑、建築等圖像藝術。現代意義的視覺符號學遠遠超出了圖像藝術,廣泛地進入戲劇、電影、舞蹈,甚至衣食住行等生活領域,構成了現代文化符號的重要一支。
延伸閱讀:Saint-Martin1987,1989,1990

學術簡介

什麼是符號?這是一個棘手的難題。很多符號學家認為,符號無法定義。趙毅衡給了符號一個比較清晰的定義,作為討論的出發點:符號是被認為攜帶意義的感知。意義必須用符號才能表達,符號的用途是表達意義。反過來說:沒有意義可以不用符號表達,也沒有不表達意義的符號。

擴展閱讀

符號學
趙毅衡在1993年就把符號學定義為“關於意義活動的學說”。
沒有意義的表達和理解,不僅人無法存在,“人化”的世界無法存在,人的思想也不可能存在,因為我們只有用符號才能思想,或者說,思想也是一個產生並且接收符號的過程。因此,認識論、語意學、邏輯學、現象學、解釋學、心理學,都只涉及意義活動的一個方面,而符號學是對意義的全面討論。因此把符號學定義為“意義學”是能夠成立的,也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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