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論

《規則論》是白根弟於1986年創建的數學認知體系。它以探索規律的規律為出發點、是自然而成的人類認識。它不僅首次說明了“現代數學局限性的原因:一二假設”,還找到了“現代人類問題能否解決的基本特徵:混亂”。當然,更重要的是它讓人類真正認識了“科學”和“科學與人類的關係”、“理論”和“理論的科學性”等等一系列重大問題。作為認知體系,《規則論》的核心是“唯一性原理”,它不僅能包容現代人類之前的所有認識,更是所有“突破”離不開的最終基礎。《規則論》的目的之一是包容和集成人類所有認識、認知和知識,解決所有領域的那些所謂“難題”。《規則論》的目的之二是促進人類的正確認識,特別是全局性認識,解決人類發展道路上可預見的所有外在困難。《規則論》的目的之三是指導人類進行自身突破,突破智慧層,使人類進入更高級的層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規則論
  • 創建人:白根弟
  • 創建時間:1986年
  • 性質:數學認知體系
定義,概述,本論,層次論,自封論,突破論,基礎,源論,總分論,源分論,簡史,真相,

定義

規則論是以規則為認識對象和目標的數學認知體系,主要研究規則和規則的規則及它們的屬性。它是由中國數學家白根弟在20世紀80年代創建的數學分支體系,包含許多新的數學分支、理論和工具。規則論以唯一性原理為基礎,包括自封論、層次論、突破論和源論。規則論由源論的分論完成體系化,而包含所有人類認識和認知。

概述

不過,白根弟也強調,人們可以看到的所有《規則論》的內容,只能是“數學理論”形式,也逃不出科學理論的局限性。一個人要從《規則論》中獲得超越理論的認識,必須要“悟”和“醒”:悟全局及全局的不可表達性,醒自身及自身的有限性和局限性,醒悟才能到達更高的認識境界。
對《規則論》的處境,白根弟說:“21世紀關心數學的人很少,真關心數學正確性的人更少。在一個鑽牛角尖的時代,各領域的科學工作者,都工作在只有牛角尖大的一個地方,工作面越小的就越專,越是專家就越有錢途。數學的本性是超越科學和超越專業的,可21世紀絕大多數數學工作者都是專業數學家,工作的地方比牛角尖還小,跟針尖差不多。還有一小部分專業做抽象和歸納工作的,表面上看他們要包容很多人類的認識,或者說工作面很大,其實不然,他們的工作更專業,更少人能理解,應該說比針尖還要小的專業工作面。我從七歲就一直向他學習的牛頓同志,最後也沒數清站在針尖上天使的數量,充分說明針尖上的工作是永遠也做不完的。我很小就怕針尖扎屁股,所以《規則論》肯定不是在針尖上,也不在牛角尖里。”
關於《規則論》的地位,白根弟曾說“我發現了一片原始森林”,更具體的他是這樣說的:“可以把《規則論》看成一棵樹,泥巴下的樹根是唯一性原理,層次論、自封論和突破論是樹幹,各個樹枝是源論的不同表現,樹枝上的樹葉就是各門學科了。每片樹葉尖上都有很多大科學家在辛勤地工作。這棵樹的旁邊將來肯定還會長出一些樹,或成為森林。這些樹是什麼樹我還真不知道,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它們都有樹根和樹幹。”

本論

層次論

嚴格地按數學講,《規則論》只是一個數學分支,但它是完整的數學體系,可以把過去的所有數學認識放在這個體系的一個合適位置上。其實,這種現象在數學史上不是新現象。從算術發展到代數,代數只是一個數學分支,但代數包含算術的所有認識。重大的數學分支都有這種現象。集合論,雖然它不能把以前的所有數學認識包含進來,但它可以把以前的所有數學理論,在集合論的基礎上映射出相應理論。規則論也是這樣的一個數學分支。不過,以前的數學分支都沒有解釋清楚這種現象,更不清楚為什麼解釋不了這種現象,規則論則徹底解釋了這種現象。這種現象來源於層次性,或者說規則論用層次來解釋和證明這些現象。《層次論》是規則論本論重要組成部分。

自封論

嚴格地從科學講,《規則論》只是一門科學理論,但它是完整的理論體系,可以把過去的所有科學理論放在這個體系的一個合適位置上。與數學史實不同,這種現象在科學史沒有出現過。科學學也研究所有科學理論,但其它科學理論只是它的研究對象,卻並不屬於科學學。不僅可以把所有科學理論放入一個體系中,《規則論》還明確指出,任一具體科學理論都有適用範圍,《規則論》也有適用範圍,只是它的適用範圍包括所有科學理論的適用範圍。以前的科學理論都沒有解釋清楚為什麼會有適用範圍的這種現象,21世紀的有些科學理論或學說甚至粉飾自己是萬能的,只不過是商業利益的炒作而已。其實這就是自封性的表現之一。任何科學理論都必須有假設基礎,假設基礎的正確性來源於它們的自封性。自封性和層次性是不可分割的:層次的本質特徵是其內容是自封的;自封的本質表現是層次。《自封論》當然是規則論本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突破論

嚴格地以客觀講,《規則論》只是對客觀的認知,但它是完整的認知體系,它能超越數學或科學理論,包含那些無法用文字表達或無法用文字完整表達的認識。無法用文字表達的認識是認識與文字表達處於不同的層次,當認識與文字表達處於同一層次時,文字就能表達認識。具體的科學、抽象的數學和自由的哲學,它們的發展也可以理解為“把以前不能表達的認識用新定義的概念表達出來了”,也就是表達的突破;可是,最重要的認識突破,除天才自己外,以前是沒有別人知道的。《規則論》告訴我們能不能突破、怎樣突破、突破會有什麼意義和作用。《突破論》是規則論本論的最終表現。
規則論的本論包括自封論、層次論和突破論。按白根弟在其它地方的表述和說法,規則論的本論以唯一性原理為前提假設,推導出層次的存在性及其產生、發展變化和作用等基本數學規律;同時,推導出自封的存在性及其產生、發展變化和作用等基本數學規律;最後,推導出突破的存在性及其產生、發展變化、作用和類型等基本數學規律。白根弟強調,三論各自有獨特的內容,但三論是不能分割的一體,它就是規則論的本論。

基礎

規則論的基礎是唯一性原理。
從科學理論的角度看,前提假設不屬於理論本身的內容,因為科學理論是不能解決其前提假設的正確性問題的。例如,集合論是無法證明“集合”的正確性。唯一性原理是《規則論》的前提假設,從科學理論的角度看,它不屬於規則論。
唯一性原理是唯一可以證明又不可以證明的原理。證明唯一性原理的正確性,似乎又是規則論的使命,因為規則論的最終認識又自封地落在唯一性原理。對科學而言,唯一性原理是可以證明的,也就是任一科學或角度都可以證明唯一性原理;就唯一性原理而言,是不可能最終證明的,因為它並不僅僅是科學原理,更是人類認知、認識原理。也就是說,就唯一性原理的科學性,它是屬於規則論的內容。
正如白根弟所說,唯一性原理是規則論這個樹的根;當樹生長時一般是看不到根的,但樹根毫無疑問是整棵樹的一部分。作為認知體系,唯一性原理是規則論的一部分,作為科學理論,唯一性原理不屬於規則論的內容。

源論

規則論的源論,也稱規則論的科學論或規則論的分論。規則論的源論分為源論本論和源論科學論兩部分。源論的內容屬於科學理論、科學認識的範疇,主要研究數學假設和數學工具。源論是探索和研究源的科學,它不僅是研究數學與形的科學,還是探索神的科學。許多天才理論,如相對論和量子論,在源論中只不過是理論簇的一個例子,掌握規則論中源論的學者,很容易創建更多更正確的相應理論。源論是規則論對人類認識和歷史發展意義的全面表現。

總分論

源論的本論又稱源論總分論,包括三對分論:核化論和閘值論、結構論和態論、屬性論和複雜論。屬性論可以科學化與源論的科學論相交,或者說,屬性論是下一級源論。
核化論探索和研究數、形和神的核化規律,主要是研究核化基礎、核化產生、核化類型、核化變化和核化作用。閘值論探索和研究數、形和神核化中的閘值規律,主要研究閘值存在、產生、類型和作用的規律,重點是生命的規律。
結構論探索結構的描述表達和演算,主要研究結構存在性、結構類型和結構機制的規律,特別是結構的結構、結構類型的結構和結構機制的結構。態論探索結構的表現和表現共性的規律,主要研究結構規律的規律。結構-態是自然層次,也是認識層次;源必須有結構,其結構必有表現,即有態,結構-態兩者不可分割。
屬性論探索和研究屬性表達、產生、類型和作用的規律,它還屬於“未盡源論”,即把源的屬性當源來探索和研究其規律,也就是屬性論是沒有止境的,可以派生出無數門學科和領域。複雜論探索描述表達“屬性和屬性、屬性的屬性”及其規律,也就是屬性複雜性研究和探索。

源分論

源論科學論又稱源論源分論,把已有的和未來將有的科學理論作為源或屬性進行探索研究。如物理,就有規則論中源論科學論的物理學,它不僅研究和探索物理學的層次性、自封性和突破的方法類型等,還研究和探索物和物理的核化、結構和屬性等的閘值、態和規律。源論科學論不僅把所有科學理論做一個規則論映射研究,還可以直接代替原理論,並且進行突破探索。
源論科學論說明:雖然絕對掌握人類所有認識、認知和知識是不可能的,但一個天才精通所有科學理論是存在的,既然過去有這樣的天才,則21世紀也可能有這樣的天才,將來還必然有這樣的天才。

簡史

以下是根據一些公開文獻整理的內容,不一定很完善。
1978年 棍子遊戲與數的關係:結構和態。
1980年 根號2問題
1981年 對角線證明法反例,及所有傳統數學方法的不可靠性
1982年 一二假設
1983年 無限限制和混亂限制
1984年 學規律看糊塗
1985年 命名:規則論
1986年 中國科學院版《規則論》
1988年 四色問題等數學難題的解決
1991年 第一次被迫害:十章版《規則論》
2000年 第二次被迫害:體系完整版《規則論》
2001年 多次威脅
2011年8月 根號2背後的危機
2011年10月 為科學奮鬥
2011年11月 白根弟訪談
2012年10月 上帝粒子的哭泣和呼喚

真相

據白根弟在《根號2背後的危機》一文所說,“規則論”是為解決一個“悖論”提出的。該“悖論”來自方程x^x^x...=2和方程x^x^x...=4的解都是√2,代入方程就得出2=4的結論。對此,諸多網友都指出過他的謬誤之處。將√2代入,用歸納法,√2<2,假設f(n,√2)<2,則f(n+1,√2)=√2^f(n,√2)<√2^2=2,假設成立,對任意的n,f(n,√2)<2。由此可知,x^x^x...=4的解√2是偽解。也就是說,白根弟所謂的“悖論”是不存在的,他解決不存在的“悖論”的理論能有什麼價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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