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醫師資格證書辦理指南

負責在西藏考區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認定工作。

基本簡介,說明,

基本簡介

1、受理部門
2、部門職責
3、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4、辦證條件
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在西藏考區各考點報考並考試合格。
5、辦證人應提交的辦證材料
(1)項目填寫齊全的考試年度醫師資格考試申請報名表(可從報考的考點辦公室索取);
(2)醫學綜合筆試准考證(不作為必備材料);
(3)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4)醫學綜合筆試成績單;
(5)申請人6個月內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張。

說明

6、辦證程式
提交報名申請表等資料→材料審查→計算機錄入有關信息→頒發《醫師資格證書》
7、辦理時限和結果
辦理《醫師資格證書》機關收到辦理醫師資格證書申請起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手續齊全的為申請者辦理《醫師資格證書》。
8、收費標準及依據
(1)收費標準:醫師資格認定收費40元/人。
(2)收費依據:《關於對執業醫師護士資格考試收費及出生醫學證明收費標準的批覆》藏價費(2001)88號
9、受理地點及時間
自治區衛生廳醫政處
10、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
申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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