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辦公室

西湖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西湖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辦公室(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制度,並提出相關改革的建議,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統籌管理全區行政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對鎮(街)、村(社)便民服務機構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對鎮(街)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三、負責區行政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綜合平台建設和管理,提出進入或退出平台的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事項的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和規範行政審批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的各項制度、辦事流程,並監督進駐單位實施。
四、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信息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監督、管理。
五、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行政審批事項設定、變更、撤銷的法律依據和有關行政審批的內容、程式等進行覆核。
六、協調銜接進駐單位之間、視窗與派駐單位之間的工作關係;負責對進駐單位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培訓和考核等工作;受理各類投訴舉報,協助有關單位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七、負責對進入區公共資源交易平台運作的招標投標的綜合管理和現場監管;協調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主體,做好對交易事項的法定監管工作。
負責未明確法定行政監管部門的交易項目進平台交易的備案審核工作;編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八、承擔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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