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市長質量獎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是襄陽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獎,主要授予襄陽市具有法人資格,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工作以促進企業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宗旨,以專家評議、社會公示、政府決策為科學程式,以政府積極推動、引導、監督為保證,不斷推進我市經濟成長方式的最佳化和提升經濟綜合競爭力。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工作在企業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嚴格標準、優中選優,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不增加企業負擔,適當考慮企業規模以及國家對中小企業的扶持等政策,確定授獎獎項。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每兩年評定一次,原則上每次授予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數量不超過2家(其中包含1家中小企業),對入圍候選企業,可設定一定數量的市長質量獎提名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陽市市長質量獎
  • 主辦方:襄陽市人民政府
  • 性質:質量榮譽獎
申報條件,評定標準及方法,評定程式,獎勵及經費,

申報條件

企業申報襄陽市市長質量獎,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襄陽市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或公益活動三年以上;
(二)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有一定數量的自評人員,有效運行卓越績效模式一年以上並提供上一年度自評報告;
(三)具有傑出的經營業績或社會貢獻,其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三項指標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前茅,最近三年未發生虧損;創新機構健全、創新成果顯著,自主創新能力在國內同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四)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五)獲得市、縣(市、區)或開發區有關主管部門推薦。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市長質量獎:
(一)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
(二)國家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
(三)近三年內有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按行業規定)及重大有效投訴;
(四)近三年內國家、省、市監督抽查產品不合格,或存在嚴重服務質量問題;
(五)近三年內參加市長質量獎評定活動存在弄虛作假等違規行為;
(六)近三年內有其它重大違法行為的。

評定標準及方法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標準應體現先進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借鑑和吸收國際先進質量獎的評定標準。評定標準是市長質量獎評定的基礎,也是企業自我評價、自我改進的參考依據。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標準主要參照美國波多里奇國家質量獎評定標準制訂。評定標準包括領導、戰略策劃、以顧客為關注焦點、測量、分析和知識管理、以員工為本、過程管理、結果等部分,各部分的每個條款都有明確的要求和相應的分值,標準總分為1000分。
為保證襄陽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的有效實施和在不同行業評審工作中的一致性,在同一標準要求下,可按農業、製造業(含建築業)、服務業等分別制訂評定標準實施指南。實施指南將根據本行業的特點,重點在經營規模、質量管理、科技進步、市場占有率、誠信記錄和社會貢獻等方面擬定推薦標準,以保證市長質量獎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評定主要包括申報企業資格審核、材料評審、現場評審和專家評審會審議,材料評審和現場評審均須依據評定標準逐條評分後進行綜合評價。
獲得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企業的總評分不得低於600分(含本數),若當年申報企業的總評分均低於600分(不含本數),該獎項將空缺。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根據質量管理理論及其實踐的發展,適時進行修訂。

評定程式

每年度襄陽市市長質量獎評定前,由質量興市辦公室在官方網站及媒體上公布本年度市長質量獎的申報起始和截止日期及工作安排。
企業在自願的基礎上如實填寫《市長質量獎申報表》,按照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進行自我評價並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供有關真實性材料,經市、縣(市、區)或開發區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後,在規定時限內報質量興市辦公室受理。質量興市辦公室對申報企業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核,確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名單。
建立襄陽市市長質量獎評審員專家庫,組建若干行業評審組,各評審組必須由5名(含)以上的評審員(其中含行業專家)組成。
評審員應經過質量興市辦公室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相關資質後方能從事市長質量獎的評審工作。市長質量獎評審員資質標準及工作守則另行制定。
襄陽市質量興市辦公室組織評審組對企業提交的自評報告等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對照評定標準逐條評分,形成材料評審報告,並據此提出現場評審企業名單。
通過材料評審後確定的企業,由評審組按評定標準到企業進行現場評審,形成現場評審報告。
襄陽市質量興市辦公室根據材料評審報告、現場評審報告,按現場評審得分排序,以1:2的比例提出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候選名單,提交專家評審會審議會議審議表決後確定擬獎名單。
擬獎名單經徵求市實施質量興市戰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意見,報市政府同意後,質量興市辦公室向社會公示擬獎名單,公開徵求異議。徵求異議的期限不得少於7日。
擬獎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以襄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名義表彰獎勵獲獎企業,向獲獎企業頒發市長質量獎獎盃、證書和獎金。

獎勵及經費

襄陽市人民政府向每個獲得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稱號的企業獎勵30萬元。
襄陽市市長質量獎的獎金和評審經費,由襄陽市財政列入預算專項撥款,由質量興市辦公室負責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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