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城市化

被城市化

除諸城外,山東淄博、臨沂、濟寧、德州、聊城等地都部分推行了“撤村改社區”。事實上,這些撤併舉動都是在城鎮建設用地緊缺的情勢下出現的。專家認為不能強制農民“被城市化”,警惕村改居後產生的大量“三無”(無土地、無工作、無社保)農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被城市化
  • 外文名:By urbanization
  • 背景:城鎮建設用地緊缺
  • 實例:山東淄博、臨沂、濟寧
農村,城市,

農村

諸城,山東省濰坊市的一個縣級市。18年前,當地推動國有和集體企業改制,把90%以上的企業都賣掉,引發激烈爭議,當時主政的諸城市長陳光被戲稱為“陳賣光”。如今,諸城又率先撤銷了全部行政村,幾個小村莊合併成大的農村社區,引導農民集中到中心村居住,農村社區成為諸城新的社會基層組織。

城市

筆者在分析2000年以來的我國各地城市化率統計數據時,發現我國有兩種特殊的被城市化現象,一種是真正的被城市化,其人群主要為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表現為“鄉村→小城鎮→縣級市(縣城)→地級市→省會城市→國際大都市”轉移的模式,由於戶籍制度問題,他們只能利用自身的財富市場化地實現了享有與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福利,在“戶口”統計上,這一群體存在被重複登記的可能。
另一種筆者將其稱之為“半城市化”——農民工進城打工不是完全被城市化,只能說是推動了城市化,像中國房地產研究會顧雲昌副會長曾引用一個農民工說過的一句話,說“中國城市土地太硬了,我蓋不了房子,只有回家蓋房子”。一個農民工在城市打工,通過五年十年的努力,掙到十萬、二十萬,回到老家,蓋房結婚,過上比當地農民好的多的農村生活。
有專家認為,“戶籍一元化”能否順利推進,關鍵還是看農民能否從中得到實惠。筆者對此深表贊同,一方面我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和環境資源差異比較大,在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時應因地制宜,不能盲目攀比,一哄而上;另一方面,農民已經為我國的工業化付出了很大的“貢獻”,應該是讓農民享受城市化與工業化成果的時候了,對於附屬於戶口上的“福利”應該逐步實現一視同仁。
很顯然,在過去的六十年中,我國的城市化進程主要是政府推進的,制度性限制十分典型,在六七十年代甚至發生了制度性的逆城市化現象,近年來發生的以低價強制征地拆遷的城市化資金積累模式,製造了許多的不和諧。可見,要真正實現讓全民共享城市化紅利,我們還需加倍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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