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小軍

衷小軍,男,漢族,1963年3月出生,江西袁州人,在職大學學歷,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3月退休。曾任江西省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副書記、副總經理。

2024年9月,衷小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衷小軍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3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在三陽中學、江西苧麻紡織集團有限公司、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工作。
曾任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黨支部副書記、副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7月,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黨支部副書記、副總經理衷小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宜春市宜陽新區紀檢監察工委紀律審查和宜春市袁州區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0月,經宜春市紀委監委批准,宜陽新區紀檢監察工委和袁州區監委對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黨支部副書記、副總經理衷小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衷小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安排親友入職;廉潔底線失守,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本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對分管項目疏於管理,造成不良後果;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衷小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宜陽新區紀檢監察工委會議研究並報宜陽新區黨工委批准,決定給予衷小軍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宜春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原黨支部副書記、副總經理衷小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衷小軍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消費卡、手機等禮品、禮金;2012年至2015年,衷小軍多次將應由個人支付的房屋裝修費用交由私營企業主支付。衷小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9月,衷小軍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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