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奏箋記

指四種文體。
1.表,臣對君有所陳請的書信。
2.奏,進之於君以言事的書信。
3.箋,下屬對上級的書信。
4.記,又叫奏記,也是下級給上級的信。
西漢·劉勰《文心雕龍·書記》說:“公府奏記,而郡將奏箋。”
南朝·蕭統《文選》載有楊修《答臨淄侯箋》、阮籍《奏記詣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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