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局關於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處理意見的通知

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一律要進行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檢測結果抗體陽性的,可按報廢處理,由所在省、市藥品檢驗所負責監督銷毀,陰性的可以繼續銷售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局關於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處理意見的通知
  • 發布日期:1988-6-20
  • 執行日期:1988-6-20
  • 發文單位:衛生部 國家醫藥管理局
內容
自1984年至1985年,國內一些省、市的有關部門進口了多批人血丙種球蛋白,並通過各種流通渠道供應全國一些省(區、市)。由於1985年10月以前國外各血液製品生產廠家未對獻血員進行愛滋病毒抗體檢測,因此,在已進口的人血丙種球蛋白中有部分批號的製品檢測出愛滋病毒抗體陽性,給社會和使用者帶來很大的影響。為此,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局曾於1987年11月聯合組成了調查組赴廣東、陝西、河北、天津等省、市,對國外血液製品的進口、銷售及使用等情況進行了調查,並專文呈報國務院在案。現將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的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關於愛滋病病毒抗體陽性的丙種球蛋白的臨床使用安全性問題,在國際上至今尚有爭議。世界衛生組織多次召開學術會議對此問題進行研究,根據現有資料以及國內外專家的意見,此類製品基本上是安全的。世界上還未報導過使用此類製品感染上愛滋病的病例。因此,已經使用了此類製品的患者不必引起驚慌。
二、為慎重起見,現封存在庫的進口人血丙種球蛋白一律要進行愛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檢測結果抗體陽性的,可按報廢處理,由所在省、市藥品檢驗所負責監督銷毀,陰性的可以繼續銷售使用。
衛生部 國家醫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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