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監察專員

衛生行政監察專員是英國根據1979年國民衛生服務改組法建立的監督衛生行政機構的服務活動的專門人員。職權:在當事人申訴由於不良行政而利益受到侵害時,調查衛生行政機構服務中的缺陷,或者這些機構應當供給而未提供的服務,以及這些機構自己採取的或別人為他採取的其他行為中的缺陷,同時提出解決的建議。

衛生行政監察專員與英國議會行政監察專員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1)衛生行政監察專員不是議會的代理機構,他不向議會提出調查報告,而是向有關大臣提出,再轉交議會。(2)當事人可直接向衛生行政監察專員.申請,無須通過‘議員轉送。(3)受害人的親屬或其他適當的人在受害人死亡或由於其他原因不能申訴時,有較大的自由來代替受害人申訴。衛生行政監察專員受議會行政監察專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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