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檢疫

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授權的衛生檢疫涉外執法機關,它及其下屬的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在對外開放的國境口岸,對入出境人員依法實施如下主要衛生檢疫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檢疫
  • 內容:人體組織、生物製品
  • 海關:審批單放行
  • 地區黃熱病疫區的人員
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製品、血液及其製品等特殊物品的攜帶人、託運人或者郵遞人必須向衛生檢疫機關申報並接受衛生檢疫,未經衛生檢疫機關許可,不準入境、出境。
海關憑檢驗檢疫局簽發的特殊物品審批單放行。
入境、出境的旅客、員工個人攜帶或者託運可能傳播傳染病的行李和物品應當接受衛生檢查。檢驗檢疫局對來自疫區或者被傳染病污染的各種食品、飲料、水產品等應當實施衛生處理或者銷毀,並簽發衛生處理證明。
海關憑檢驗檢疫局簽發的衛生處理證明放行。
來自黃熱病疫區的人員,在入境時,必須向檢驗檢疫局出示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對無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的人員,檢驗檢疫局可以從該人員離開感染環境的時候算起,實施六日的留驗,或者實施預防接種並留驗到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生效時為止。
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人員、食品、飲用水和其他物品以及病媒昆蟲、動物均為傳染病監測對象。
檢驗檢疫局阻止患有愛滋病、性病、麻風病、精神病、開放性肺結核的外國人入境。
來中國定居或居留一年以上的外國人,在申請入境簽證時,需交驗愛滋病血清學檢查證明和健康證明書,在入境後30 天內到檢驗檢疫局接受檢查或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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