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眼

街道眼

街道眼”這個詞,來自於美國作家簡·雅各布斯。作為城市規劃和建築界的外行,她寫了一部書《美國大城市的死與生》,對當時的整個城市規劃界發動猛烈的攻擊,首版於1961年。37年之後,《紐約時報》的評價是“這或許是城鎮規劃史中最有影響力的一部作品”。其書的重心有三:喚起人們對城市複雜多樣生活的熱愛;對“街道眼”(Street Eye)的發現;反對大規模舊城更新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街道眼
  • 外文名:Eyes on the street
夜晚走在空曠無人的街道,你會很有安全感嗎?你有多少次從視窗或陽台上探出頭來俯瞰街道,愉快地欣賞大街上的熱鬧?你對小區裡的近鄰了解多少?你的孩子有多久沒到街上去玩了?除了在步行街,你在別處的街道還能享受到人流愉悅而富有激情的相互交往這種“街道芭蕾”嗎?如果你的答案都是否定性的,那就證明你所在的城市缺乏“街道眼”。你把隱私和樂趣都關在房間裡面,街道於你的生活而言缺乏吸引力。功能分區過於純粹的城市和大尺度的街區帶給你疏離感,街道變成了公路,廣場則大而無當,你匆匆走過或駛過承滿車流的街道,即使建築物再養眼廣告牌更炫,乏味的街頭也不值得留戀。
街道眼是安全之眼,公共生活之眼,城市樂趣之眼。
“街道眼”這個詞,是一個名叫簡·雅各布的美國女人的發明。她,一個城市規劃和建築界的外行,居然寫了一部對當時的整個城市規劃界發動猛烈攻擊的書《大城市的生與死》,首版於1961年。37年之後,《紐約時報》的評價是“這或許是城鎮規劃史中最有影響力的一部作品”。而究其書不過有三點重心:喚起人們對城市複雜多樣生活的熱愛;對“街道眼”(Street Eye)的發現;反對大規模舊城更新計畫。
在雅各布眼裡,街道,特別是人行便道,是城市中最主要的公共活動的場所,是城市中最富有生命力的“器官”。城市街道在交通功能以外還有三大功能:安全接觸同化孩子。
雅各布觀察到,傳統街坊有一種自我防衛的機制,鄰居(包括孩子)之間可以通過相互的經常照面來區分熟人和陌生人從而獲得安全感,而潛在的“要做壞事的人”則會感到來自鄰居的目光監督。她據此發展了“街道眼”的概念,主張保持小尺度的街區和街道上的各種小店鋪,用以增加街道生活中人們相互見面的機會,從而增強街道的安全感。街上的“眼”,不是專職的監視人,而是街道的自發主人,他們和眾多的行人一起保障了街道的安全,抑制了犯罪活動。而一個安全的具有公共生活活力和趣味的街道,也是兒童成長的重要環境。
街道眼的意義,就像市民們熱愛步行街的理由:那裡的街道熱鬧繁華,生活氣息濃郁,可看性強。更重要的是,那裡總是熙熙攘攘,人山人海,充滿交流感。
在當代中國城市的高歌猛進中,我們至少能發現我們的城市正在從三個方向消滅街道眼的存在:
一是“國際城市”、“中心城市”的遠大目標。這種目標往往與城區拓展同步,著迷於城市的空間效果和城市外觀,追求大而新、洋而超前的樣板氣質,打著為了“我們城市的未來”的旗號,忽略了對城市“人”的生活的真正重視。城市中心喪失多樣性和居住意義,大路朝天車輪滾滾,街道交流以及街道安全感再無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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