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客體

行政訴訟客體又稱“行政訴訟的對象”、“行政訴訟的標的。”由國家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怍出的受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指控的並由人民法院予以審査的具體行政行為。既是行政訴訟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又是人民法院需要審理判決是否合法的對象。

中國行政訴訟的客體是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侵犯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等都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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