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

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

《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對行政許可事項管理規範、流程管理規範、服務規範、受理場所建設與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評價規範作出了規定。

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
《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2016版)》對行政許可事項管理規範、流程管理規範、服務規範、受理場所建設與管理規範、監督檢查評價規範作出了規定。
按照《指引》,在流程管理上,劃分辦理流程類型,明確流程環節,並對流程進行梳理和最佳化。巫小波表示,流程的最佳化關係到民眾能不能儘快辦好審批事項這一核心問題,但同時應注意不能刪減有法律依據的流程。
在服務上,《指引》要求建立服務制度和規範,編制服務指南。“讓民眾滿意才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所在,編制服務指南能夠讓民眾一目了然,減少辦事成本。”巫小波說。
在受理場所建設與管理上,《指引》要求國務院各部門根據本機關情況設立視窗或服務大廳,並依法進行信息公開。
《指引》適用於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的標準化建設,同時參照適用於各部門和地方縣級以上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行政行為。巫小波認為,行政審批制度的標準化將鞏固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成果,提升行政審批環節的便民服務水平,實現行政審批的動態監督和持續改進,有效預防和治理行政審批環節腐敗,支撐保障行政審批改革。
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在全國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截至今年5月,全國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618項,取消中央指定地方項目230項,清理規範中介服務303項,廢止了規範性檔案11073個。到2017年底,政府將制定8項到10項行政許可國家標準,逐步形成涵蓋“全事項、全過程、各環節”的標準體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