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均輸法

漢武帝推行的另一種官營商業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均輸法
  • 發生時間::公元前115
  • 所屬年代: 漢代
  • 發行者:武帝
基本信息,事件介紹,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行均輸法

事件介紹

元鼎二年(前115年),武帝以孔僅大農令桑弘羊為大農丞,開始在全國推行這項政策。在各郡國設均輸官,令郡國將應繳納的貢品,連同運輸費用折價交給當地的均輸官,由均輸官在價低的地方採購,將其中一部分運往京師作為官需或交平準出售,其餘的轉運到價貴的地方出賣。有時還在價貴地方將出賣貢品所得款項,用以採購當地價廉的土特產,易地輾轉販運貿易。運輸所用的人工,名義上由國家支付工資(當時稱為“僦費”),實際上是徵發民夫,作為農民的一種徭役。
這種官營商業,使政府獲得巨額豐厚利潤,一年中所得的帛即有五百萬匹之多,不僅滿足了連年對邊境用兵和防禦的需要,也供應了武帝不斷封禪、巡幸和賞賜的費用,對國家財政收入的增加起了一定作用,所以舊史書美稱之謂「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原來行均輸法是希望限制大商富賈牟利,但各地的均輸官貿易的物品,不是直接從農民和手工業者手中買來,而是向商賈採購,所以商賈的利益並未有多大損失;官商勾結,商賈以高價賣給均輸官的情況也不少,商賈獲暴利,官員得分肥。昭帝六年(前81年),賢良文學們在鹽鐵會議上極力攻擊均輸法,西漢末年均輸法已漸廢弛,至東漢初年正式省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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