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婚

神話傳說中的伏犧女媧是兄妹,也是夫妻。他們在洪水消退後再造人類的故事就反映出了這種婚姻的特點。聞一多曾在《神話與詩·伏犧考》中收集了四十幾個類似伏犧、女媧的造人神話故事。如雲南納西族東巴文《崇報圖》說:從忍利恩五兄弟找不到其他女子相配,只好與自己的五個姊妹結為伴偶。天神發怒,發動洪水消滅人類。因從忍利恩曾給都神治過病,都神在洪水之前給利恩遞了信息,他藏在皮囊里脫險。這意味著血族婚已成為過去的陳跡。乾寶《搜神記》說:“盤瓠產六男六女,盤瓠死後,自相配合,同為夫妻”。傳說彝族的馬櫻花節,就是兄妹結婚日的遺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血族婚
  • 也稱:族內婚
  • 類型:婚姻形式
  • 解釋:只允許同輩男女的婚配關係
血族婚,習俗,

血族婚

血族婚(也稱族內婚)是原始人類的第一個婚姻形式。即在氏族內排斥父子輩之間的通婚,只允許同輩男女(兄弟姊妹)的婚配關係。

習俗

這種婚俗的遺蹟在有些民族的稱謂中尚有保留。東北鄂倫春人已是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在稱謂中,凡對比自己年齡大而小於父親年齡的,不分血親、姻親和世系的男性,稱呢熱,女性稱阿基。比自己父親年齡大的不分血親、姻親和世系,男的稱合克,女性稱惡我。
這種稱謂與該族按自然年齡大小命名和按年齡自然分工從事生產活動是相適應的。上了年紀的人留在山洞中看守火種,製造工具,並對未成年的子孫傳授知識。青壯年男女則出外狩獵和採集。鄂倫春人以遊牧為業,所以這種類別式的親屬稱謂便得以保留。
從前,雲南景頗族的男子稱自己的姊妹為“占”,也可以用來稱呼妻子和已婚的女子。現在仍稱妻子為“占”。但是,對姊妹的稱謂已有區別:我的姊妹稱為“靄占”,你的姊妹稱為“寧占”,他的姊妹稱為“捂占”。這也是血族婚留下來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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